不是传销。
广州市博真电子科技有限姿孙档公司不是传凯枝销,是受国家认可的企业,且存在状态是正常存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它于2012年6月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立敏,公司曾有5起法律诉讼,但3起是劳动争议,1起是股权纠纷、1起是合同纠纷,从没有因为非法集资、传销产生诉讼纠纷。
它是一家专业从事高迹乱科技健康减肥、美容、美体的多元化企业,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致力于缔造一种用现代科技进行健康、减肥、美容的新型企业。
博真源于英文当中的BURGEON——喻意是发展,萌芽,壮大;公司总部设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广场基盛万科大厦A座10楼,生产基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永丰路博真大厦。
博真产品独家注册商标,拥有多项专利。为“博真科际”品牌的不断发展与创新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广州博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凭借着先进的高科技产品和特殊的顾客管理模式、全新的教育体系、完善的售后服务标准、成功的运营管理系统、使博真经营范围覆盖了全国。博真将以倡导健康、追求美丽、成就未来为己任,进入现代家庭。
扩展资料
一、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的搜索框中输入“广州市博真”并点击查询。
三、搜索到4条结果,其中广州市博真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排除,剩下三家都含有“广州博真科技”,其法定代表都为王立敏。
四、通过搜索结果可知,三家企业都为正常存续状态,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不属于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博真科技官网-博真介绍
根据《禁止传袭陆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碰吵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拍吵顷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