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语言哲学的两个学派的基本观点
剑桥学派和牛津学派之间虽有一些分歧,但基本观点是一致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①重视语言分析。这两个学派尤其是牛津学派把语言分析看作是哲学的首要的、甚至唯一的任务,强调自然语言中概念的丰富性以及概念之间的细微区别,认为概念能够完成多种多样的功能,可以充分满足使用者的不同需要。这两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几乎都把主要精力用于对日常语言进行十分细致的分析,希望通过弄清楚词或概念之间的细微区别,阐明语言的多种功能,以揭示日常语言的丰富内容。他们往往在一篇文章中仅仅分析二、三个语词的区别;人们一般认为这些词是同义的,他们却力图证明其间存在着很大差别,强调它们不能交换使用。为了确定这些词所能起的不同作用,他们仔细研究这些词在不同语境中的用法。在这个方面,奥斯汀的研究最为突出。他在《他人的心》一文中,仔细分析了“知道”这个词的各种用法;在其《请求原谅》一文中,仔细分析了“错误”、“意外事故”、“疏忽”等相关的词,并阐释这些词在构成责任判断中所起的不同作用。
由于语言分析哲学家们十分强调研究日常语言本身,其他流派的哲学家们指责他们不是研究哲学,而是研究语言。对这些指责,他们反驳说,只要这种研究是有用的,就不在乎人们究竟称之为哲学研究,还是称之为语言研究。他们表示自己并不怀有维特根斯坦那样的抱负,并不认为自己的分析方法是真正的哲学方法,它能帮助解决传统的哲学问题。不过,他们强调说,日常语言的研究对于解决哲学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因为要进行有成效的哲学研究,就不能不首先了解我们使用的语言手段。通过这种研究,会发现许多哲学问题产生于对语词的误解。因此奥斯汀宣称,对日常语言的这种研究即使不是哲学研究的总目标,至少也是哲学研究的出发点。
日常语言哲学家们尽管如此强调语言分析,但就他们自己来说,特别是奥斯汀和斯特劳森,却倾向于用“阐释”一词取代“分析”一词,认为前者比后者更能说明哲学的任务。他们指出,哲学的任务在于阐释某些语词的逻辑语法,收集有关这些语词作用的提示,描述这些语词所能完成的不同功能及其完成这些功能的条件。 ③ 强调词的意义在于词的用法。这两派哲学家在意义理论方面持大致相同的观点,都反对逻辑经验主义关于命题的意义在于命题的证实方法的观点。威斯顿批驳逻辑经验主义的可证实性原则,认为这个原则既不是重言式的命题,也不是经验陈述,而是一种形而上学理论,因而不能以它为根据来反对形而上学。赖尔和奥斯汀都把词的意义看作这个词所完成的功能或所起的作用,反对把意义看作某种抽象实体。赖尔还认为意义的体现者是词或短语,而不是语句。斯特劳森强调词和语词使用的区别以及语句和语句使用的区别,认为意义是语词或语句的功能,指称是语词的使用的功能,真值是语句的使用的功能。他还指出,谈论词或语句的意义,不是谈论它们在特定场合下的使用,而是谈论在一切场合下正确地把词运用于指称某事物,或者把语句用做断定某事物时所应当遵循的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