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看待生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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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克隆人的伦理问题
生命科学与人自身及人类社会的联系比其他任何自然学科都更加紧密,它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命运,所以由此引发的争论当然也最激烈。克隆人引发的争论有技术上的,也有社会伦理方面的。其焦点问题还在于它带来了某些潜在的威胁和社会伦理方面的问题。
克隆技术一旦用于人类自身,人类新成员就可以被人为地创造,成为实验室中的高科技产物,他们不是来自合乎法律与道德标准的传统的家庭,兄弟、姐妹、父母、子女之间的相互人伦关系必将发生混乱。人们很难想象和接受这种对人类社会基本组织——家庭的巨大冲击。这对人类社会现有法律、伦理、道德产生威胁,对人类的观念是严峻的挑战。2.试管婴儿问题试管婴儿试验成功的新闻引起的问题不该是「向神挑战」(1),而是「向人挑战」。根据英文「时代杂志」及「新闻周刊」一九七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的报导,英国科学家所做的,是把精卵在母体外结合,再移入母亲子宫内,而生出正常的婴儿。假定这项「种卵」技术确实是顺利完成了,──不少学者,包括试管受精的先锋P. Steptoe博士在内,抱着怀疑的态度──再假定有一天,体外妊娠,即把受精卵移殖到人工胎盘上面,使它在母体外成长,也成了事实的话,那时候,性爱、婚姻、家庭、天伦等种种观念和制度,使人成为人的观念和制度,就要受到严重的考验。因为它们的生理基础已经不存在,至少不是像今天这样普遍必需的了。
考验不是全面的摧毁。正如俗语说的:「真金不怕火炼」。经过初期的震荡与冲击,传统思想的糟魄会被淘汰,留下的却是它的精华,反映永恒真理的精华。可是这需要关心人类前途的学者积极主动的思考辨析,尤其需要科系间的(Interdisciplinary)合作与交谈。美国天主教最近成立了「肯尼迪生物伦理中心」及「神学科技会谈研究所」。后者一九七四年的会谈主题即是「筑造的人」(Fabricated Man)(2)
生物医学的事实与构想
研究母体外受精的主要动机是帮助不能生育的妇女,使她们能够怀孕生产子女,促进家庭天伦之乐。根据统计,结婚而不能有子女的夫妇相当多,约占结婚夫妇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人渴求有后代的本能这幺强,在美国,有的夫妇愿意出两万伍千美元或更高的价钱得到一个婴儿,甚至倾家破产在所不惜。(美军「太平洋星条报」,一九七五年五月一日,「联合报」仝年五月二十一日)
在不孕的夫妻中,百分之三十到四十,是因为「先生」不能授精;而这些男人之中,许多是因为没有足够的精液。除了荷尔蒙或心理治疗方法之外,使得这对夫妇得以养育亲生子女的方法之一即是「以丈夫之精液人工授精」,简称AIH(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the Husband)。原来,这些精液不足的男人射精时的前几滴精液含有精子较多。因此,医生可把这几滴精液收集储藏,以后直接放入阴道内(3)。今天,这样的人工授精术是事实。当然实际上诊断治疗的过程是相当复杂的。这里只说出最基本的要点,作为伦理研讨的基础。
有的夫妇本来能够生育,只是发现男方带有遗传病症,借着正常的怀孕方法,就会生出残废病态的子女。怎幺辨呢?此外,少数的男子患有「无精子症」,不能使用AIH。在这些和别的类似的情形下,「以捐助者之人工授精」就会被使用,简称AID(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a Donor)。这种人工授精术也是医学事实。储藏捐助者的精液的地方称为「精子行库」(Sperm Bank)。这样的机构不仅在美国有,一九七三年在法国有一家,在比国至少有两家。后者在比国电视节目中作宣传,引起不少疑问。鲁汶大学在一九七三年五月卅一日至六月一日,举行一次讲习会,主题即是「人工授精术」。(NRTh, 1973, 764)
假若医生诊断出不孕的不因是妇女的输卵管阻塞或已经结根扎或割除,上述的两种人工授精术便没用了。因为即使男方的精液正常,女方排出的卵也没有毛病,但是精卵却无法适合。一九六九年,上面我们提过的Steptoe博士和两位英国科学家成功地使精卵在试管中结合,但一直不能把受精卵种植到母体内,使之长大成胎儿。在本文开始,说到去年有人把这件事完成了。但究竟是不是事实,还不确定。因此我们讨论这件个案时,暂且还把它当做理论或科学家的构想。也许当这篇文字与读者见面的时候,它已经成为科学的,即可以重复的手术了。不论如何,伦理的原则在此处是相同的,贴到理论上或贴到理论的实现上是没有分别的。
科学家再进一步的构想是所谓的「代理母亲」(Surrogate mother)当一位妇女不能或不愿经过九个月的妊娠阶段,就可以把她身内的受精卵移到另一妇女的子宫内,由她代为孕育。这种「代理母亲」原则上该是自愿的。能不能变成强迫性的呢?遗传学家诺贝尔奖金得主 H. J. Muller 就提出使人惊讶的构想。他主张未来的父母应该取用人类最「优秀的」受精卵移植到母体身内,这样可以保护及改
生命科学与人自身及人类社会的联系比其他任何自然学科都更加紧密,它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命运,所以由此引发的争论当然也最激烈。克隆人引发的争论有技术上的,也有社会伦理方面的。其焦点问题还在于它带来了某些潜在的威胁和社会伦理方面的问题。
克隆技术一旦用于人类自身,人类新成员就可以被人为地创造,成为实验室中的高科技产物,他们不是来自合乎法律与道德标准的传统的家庭,兄弟、姐妹、父母、子女之间的相互人伦关系必将发生混乱。人们很难想象和接受这种对人类社会基本组织——家庭的巨大冲击。这对人类社会现有法律、伦理、道德产生威胁,对人类的观念是严峻的挑战。2.试管婴儿问题试管婴儿试验成功的新闻引起的问题不该是「向神挑战」(1),而是「向人挑战」。根据英文「时代杂志」及「新闻周刊」一九七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的报导,英国科学家所做的,是把精卵在母体外结合,再移入母亲子宫内,而生出正常的婴儿。假定这项「种卵」技术确实是顺利完成了,──不少学者,包括试管受精的先锋P. Steptoe博士在内,抱着怀疑的态度──再假定有一天,体外妊娠,即把受精卵移殖到人工胎盘上面,使它在母体外成长,也成了事实的话,那时候,性爱、婚姻、家庭、天伦等种种观念和制度,使人成为人的观念和制度,就要受到严重的考验。因为它们的生理基础已经不存在,至少不是像今天这样普遍必需的了。
考验不是全面的摧毁。正如俗语说的:「真金不怕火炼」。经过初期的震荡与冲击,传统思想的糟魄会被淘汰,留下的却是它的精华,反映永恒真理的精华。可是这需要关心人类前途的学者积极主动的思考辨析,尤其需要科系间的(Interdisciplinary)合作与交谈。美国天主教最近成立了「肯尼迪生物伦理中心」及「神学科技会谈研究所」。后者一九七四年的会谈主题即是「筑造的人」(Fabricated Man)(2)
生物医学的事实与构想
研究母体外受精的主要动机是帮助不能生育的妇女,使她们能够怀孕生产子女,促进家庭天伦之乐。根据统计,结婚而不能有子女的夫妇相当多,约占结婚夫妇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人渴求有后代的本能这幺强,在美国,有的夫妇愿意出两万伍千美元或更高的价钱得到一个婴儿,甚至倾家破产在所不惜。(美军「太平洋星条报」,一九七五年五月一日,「联合报」仝年五月二十一日)
在不孕的夫妻中,百分之三十到四十,是因为「先生」不能授精;而这些男人之中,许多是因为没有足够的精液。除了荷尔蒙或心理治疗方法之外,使得这对夫妇得以养育亲生子女的方法之一即是「以丈夫之精液人工授精」,简称AIH(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the Husband)。原来,这些精液不足的男人射精时的前几滴精液含有精子较多。因此,医生可把这几滴精液收集储藏,以后直接放入阴道内(3)。今天,这样的人工授精术是事实。当然实际上诊断治疗的过程是相当复杂的。这里只说出最基本的要点,作为伦理研讨的基础。
有的夫妇本来能够生育,只是发现男方带有遗传病症,借着正常的怀孕方法,就会生出残废病态的子女。怎幺辨呢?此外,少数的男子患有「无精子症」,不能使用AIH。在这些和别的类似的情形下,「以捐助者之人工授精」就会被使用,简称AID(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a Donor)。这种人工授精术也是医学事实。储藏捐助者的精液的地方称为「精子行库」(Sperm Bank)。这样的机构不仅在美国有,一九七三年在法国有一家,在比国至少有两家。后者在比国电视节目中作宣传,引起不少疑问。鲁汶大学在一九七三年五月卅一日至六月一日,举行一次讲习会,主题即是「人工授精术」。(NRTh, 1973, 764)
假若医生诊断出不孕的不因是妇女的输卵管阻塞或已经结根扎或割除,上述的两种人工授精术便没用了。因为即使男方的精液正常,女方排出的卵也没有毛病,但是精卵却无法适合。一九六九年,上面我们提过的Steptoe博士和两位英国科学家成功地使精卵在试管中结合,但一直不能把受精卵种植到母体内,使之长大成胎儿。在本文开始,说到去年有人把这件事完成了。但究竟是不是事实,还不确定。因此我们讨论这件个案时,暂且还把它当做理论或科学家的构想。也许当这篇文字与读者见面的时候,它已经成为科学的,即可以重复的手术了。不论如何,伦理的原则在此处是相同的,贴到理论上或贴到理论的实现上是没有分别的。
科学家再进一步的构想是所谓的「代理母亲」(Surrogate mother)当一位妇女不能或不愿经过九个月的妊娠阶段,就可以把她身内的受精卵移到另一妇女的子宫内,由她代为孕育。这种「代理母亲」原则上该是自愿的。能不能变成强迫性的呢?遗传学家诺贝尔奖金得主 H. J. Muller 就提出使人惊讶的构想。他主张未来的父母应该取用人类最「优秀的」受精卵移植到母体身内,这样可以保护及改

2024-11-29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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