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国防教育的核心内容包括国防理论、国防精神、国防知识、国防技能等方面的教育。
1、国防义务与权利教育。
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规定了公民的国防义务和权利。开展国防教育,要把公民的国防义务与权利教育作为专项内容,使公民通过相关法律条文的学习,深刻认识自己的法律责任,牢记自己的国防权利,自觉履行法定的国防义务。
2、国防理论教育。
重点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军事理论、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在此基础上,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利益理论、国防发展战略理论、积极防御的国防政策、未来反侵略战争的正义性质、人民战争思想、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理论等内容。
通过教育,使公民正确理解国家利益的深刻内涵,认清国防的地位与功能、战争的性质与目的,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国防观、战争观,牢固树立为保卫祖国、维护世界和平而战的思想。
3、国防精神教育。
国防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要增强全体公民的国防观念,而国防观念中最基本的是国防建设和国防斗争所必须的各种精神。概括起来主要有:爱国主义精神、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自我牺牲精神、无私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精神、爱军习武精神、民族团结和自强精神等。
4、国防知识教育。
国防知识涵盖的内容很多,主要应把握以下知识:国家领土、领海、领空和海洋权益知识;国防历史知识,包括中外战争史、中外军事思想史、我军发展史等;现代军事知识,包括我国武装力量体制知识、军兵种知识、现代化武器装备知识、外军基础知识等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一章
1、第二条: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2、第三条: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3、第四条: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分类组织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