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请问一个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问题
11月25日,我驾驶一辆面包车正常行驶在路上,突然一位老者骑自行车冲到了路中间,我急忙踩刹车,但已经来不急了,撞倒了老者,车前玻璃碎了,我急忙下车打了120叫救护车,又打...
11月25日,我驾驶一辆面包车正常行驶在路上,突然一位老者骑自行车冲到了路中间,我急忙踩刹车,但已经来不急了,撞倒了老者,车前玻璃碎了,我急忙下车打了120叫救护车,又打了110报警,迅速及时抢救伤者,等120来了,我积极配合治疗,陪同去了县医院抢救,后来又转到了市医院治疗,最终抢救两天后,老者死亡了,现在赔偿的问题我们双方已经达成一致了,就想请问一下,我应该担负多少刑事责任,会不会拘留或者监禁。谢谢了
展开
6个回答
展开全部
1、“我应该担负多少刑事责任,会不会拘留或者监禁”:你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要看你在此事故中的责任:
(1)如果交警最终认定你负主要责任或是全责:你涉嫌交通肇事罪,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2)但是,你在事故中没有逃逸、又能积极救助且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谅解的,可以争取缓刑:缓刑时不用坐牢,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反规定、没有新的犯罪,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
(3)如果认定你负事故次要责任:你不用负刑事责任,但要负民事赔偿责任。
(4)如果认定老者负事故全部责任:你最多赔偿10%。
附:相关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建议你多和交警沟通,看事故责任最终会如何确定。
(1)如果交警最终认定你负主要责任或是全责:你涉嫌交通肇事罪,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2)但是,你在事故中没有逃逸、又能积极救助且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谅解的,可以争取缓刑:缓刑时不用坐牢,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反规定、没有新的犯罪,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
(3)如果认定你负事故次要责任:你不用负刑事责任,但要负民事赔偿责任。
(4)如果认定老者负事故全部责任:你最多赔偿10%。
附:相关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建议你多和交警沟通,看事故责任最终会如何确定。
展开全部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以要看你当时有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如果你当时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是不会构成刑事责任的,也就不会受到拘留,但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否违规具体要由交管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来确认。
如果最终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的,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积极配合调查或有自首情节的,可酌情减轻处罚。
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以要看你当时有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如果你当时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是不会构成刑事责任的,也就不会受到拘留,但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否违规具体要由交管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来确认。
如果最终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的,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积极配合调查或有自首情节的,可酌情减轻处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倒,事故责任还没出来,咋就达成赔偿协议了?你钱多人傻啊?死亡事故需要验车,最长是50个工作日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出了认定书,你就能提车了)。按你的描述,你最多次责,医药费一万,伤残赔偿十一万内你全赔,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比例分摊。只有主要责任,才构成交通肇事罪。你不可能的啊。你是如何达成赔偿协议的?难道你商业险买了很多?但是三责险,是啥意思你知道吗?保险公司只会赔你责任范围内的赔偿。你想要保险公司全赔,你就要认全责,但这构成交通肇事罪了啊。个人不建议你在事故责任书没没出的情况下就达成赔偿协议。除非死者家属按照你次要责任打成赔偿协议,这不可能的啊。还是让交警扣二个月车,出了责任书提了车再谈赔偿吧。你的停车费,营运车辆的话还有营运损失,对方也是要按照责任比例赔偿你的啊。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这个要看交警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如果认定为你的全责,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没有其他的加重情节,法定刑在1-3年,但是你和被害者家属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又积极配合调查,有法定从轻的情节,一般情况适用缓刑。
这个案子如果如你所说,你是正常驾驶,被害人有过错,那么不构成交通肇事,属于意外事件,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这个案子如果如你所说,你是正常驾驶,被害人有过错,那么不构成交通肇事,属于意外事件,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如果你负全责,需要负刑事责任的,看交警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分配责任。最终是由法院来判定刑事责任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10-11-28
展开全部
过失犯罪(交通肇事罪)和意外事件的区别是在行为当时应不应当对危害后果有认识,即有没有预见能力和预见义务;所以以当时的情况如果你尽到了注意义务,是老汉自己突然出现,使你完全无法预料到当时这种情况的发生,那就是意外事件了,不构成过失犯罪(交通肇事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88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