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申请住房补贴时候,最后一项业务审核失败: “您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 不能申请租房补贴”。 10
去住建局申请退还以前的补贴,再申请。首次登录之后,会要求补录个人信息,只需按照提示操作,同步基本信息,然后点击“租房补贴申报”,再按照操作提示进行,即可成功申报。
由于申请是需要社会统一用户账号登录的,一般市民在入户深户的时候都已经注册过这个账号了,这里只需使用账号登录即可。
扩展资料:
特别注意:
1、请按要求填写备注栏,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红色栏;
2、请务必到银行柜台办理退款手续,银行对账单需加盖银行公章保存,并随函寄至市租赁中心;
3、请在递交申请表时一并提交申请人的身分证副本。
4、申请成功后,就轮到政府部门审核申请人的材料了,如果符合申请要求的就会在网上公布“拟发放名单”,公示通过的随即安排发放补贴,公示名单查询方法,可以阅读上文第一步中的内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补贴
操作过,电话去咨询住建局,说明情况,强烈要求要解决这个问题,然后填表,申请退还以前的补贴,在收补贴的账户中留签(会自动划账的),再申请,最后申请下来1.5w
市租赁中心 是住建局下面的一个单位,是这个单位直接受理的,你也可以去问问他们
高中初退款帐号及说明
退款到受理单位给你帐号中(注意是 财政帐号,不要被骗了),
同时,请退款单位(个人)在划缴款项时统一在备注栏注明“子账户 002,单位名称(人才姓名),退款(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退款),008099其他”等内容。
特别说明:
1、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备注栏,标红的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请务必到银行柜台办理退款手续,保留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进账单,届时与来函一并交到市租赁中心;
3、提交申请时请一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刚打电话12333到人社局咨询,意思是如果2016年3月23日之后申请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在《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12月28日颁发)之前,政策好像只有6000元/人补贴,2016年12月28日之后的新规才是15000元/人补贴,这期间的这部分人可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而且是系统自动补发);其他的只要享受过其他的租房补贴(类似每月200元的那种),都不可再享受新引进人才和生活补贴了,很坑呀......
网页链接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受理条件:(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