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舞蹈是唐代舞蹈的奠基
“丝竹鼓舞尽声色,中西融会启唐韵”魏晋南北朝是艺术自觉的时代,也是舞蹈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
此时,舞蹈已改变了它在汉代被融于“百戏”的性质而向相对独立的形式过渡,并且形成了柔婉、绮丽、飘逸的文人化审美格调。同时,魏晋南北朝亦为舞蹈发展至唐代成为相对独立的表演艺术奠定了基础。
中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各民族大迁徙、大融合,乐舞文化大交流,为隋唐舞蹈艺术的高度发展准备了条件。
581年隋朝统一中国,结束了东汉以后动乱的局面;618年唐朝建立,进入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隋、唐两代继承和融合了南朝的汉族传统乐舞和北朝各民族乐舞,并在此基础上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唐代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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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唐到盛唐,舞蹈艺术从汇集整理到繁荣发展。直至755年“安史之乱”以后,藩镇割据、战争频繁,社会不安、民不聊生,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这一切,影响了舞蹈艺术的发展。
宫廷乐舞机构有的解散,有的裁减,大批歌舞伎人离开宫廷、贵戚之家,流落民间。这些受过严格训练、技艺高超的艺人走向民间,对民间舞蹈的发展和提高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
宋承唐舞,宋代许多专业艺人在民间勾栏瓦舍作营业性演出,传授和研习歌舞技艺,使宋代民间舞蹈的发展呈现出生气勃勃的局面。
南朝的统治者一向崇尚歌舞作乐,他们生活在这动乱的时代,崇尚清谈,提倡及时行乐,他们养有大批家妓,歌舞艺术成为他们享乐的工具。
大量的民间歌舞,被宫廷贵族采用,南朝盛行的《清商乐》,就是汉朝和魏晋南北朝时期流传在汉族地区的传统音乐和舞蹈。随着时代发展,《清商乐》的内容逐渐扩大,它包括了北方的许多民间歌曲、乐曲和配合舞蹈表演的舞曲、舞歌,如汉代的《巴渝舞》、《公莫舞》、三国时吴国江南地区的《拂舞》、《白纻舞》、晋朝的《明君舞》等。
南朝除盛行《清商乐》外,北方的“胡乐”、“胡舞”也不断传到南方。陈后主甚至专门派遣宫女到北方去学习箫鼓。这都是南朝、北朝乐舞互相交流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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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的歌舞戏 东汉以后,我国历史进入长期分裂、混战时期。
民族矛盾的尖锐复杂和互相交织,以及对社会经济的破坏和给广大人民造成的灾难苦痛等等,在我国历史上都是十分罕见的。这种混乱的局面,对我国民间的文艺,特别是戏剧艺术的发展无疑是很不利的。
另一方面,在这段历史时期,又给我国各民族的大迁徙、大融合创造了条件。北方各少数民族的南徙中原,与汉族人民杂居,既促进了相互的融合了解,又使南北文艺得以交流。在戏剧方面,北方少数民族的音乐、舞蹈和中原民间歌舞、角抵等相结合,创造出不少比《东海黄公》更具戏剧性质的,歌舞结合的,有故事影子和滑稽表演的小型歌舞戏。
总之,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戏剧方面虽无太大的发展,但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就是少数民族的歌舞和汉族的民间歌舞、角抵结合后,又循着《东海黄公》的路子,产生出“代面”、“踏摇娘”、“拨头”等等带故事性、带表情的歌舞。这些歌舞,几乎都带有悲喜剧的风格,而且在形式上也“已介于歌舞和戏曲之间。
说是戏曲,还不具备完整的故事情节;说是歌舞,却又在表演过程中出现了人物”。(张庚《中国戏曲》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这是初期戏剧中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