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纳妾的习俗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妾,指小妻,侧室,俗称小老婆。古代重男轻女,允许男子讨小老婆。官宦和豪富之家妻妾成群。男子纳妾视为荣耀,所谓“大丈夫三妻四妾”。为妾者虽有明媒聘娶,但只能坐小轿进门,受大老婆管束,受人鄙视。民国时期虽然规定一夫一妻制,但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各种变相的多妻制仍然存在。官宦和豪富之家看见穷家小户的女儿稍有姿色,便纳为妻妾。若明纳不成,则纠结强徒抢亲,供其淫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如简阳贾家场富人刘某某,纳妾7个,其最末一个小老婆是在刘78岁时用三百个银元在某地所纳,年仅18岁。旧社会,自愿把女儿与人为妾者,大多是穷困到了极点,或是迫于官宦富豪的淫威,不得以而为之。富豪人家十之八九都要纳妾,而穷苦人家却有一辈子打单身的。
建国后,1950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文规定一夫一妻制,禁止纳妾。
建国后,1950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文规定一夫一妻制,禁止纳妾。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