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交一年的,都是按月交的。
1、社保养老只要累计最少缴费满15年,即可享受社保养老待遇,中间如果有断交,必须补交。医保断缴超过3个月就会清零,不能在续交,需要重新缴费计算缴费年限。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2、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扩展资料:
1、降低社保缴费率。眼下,我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保的缴费比例,企业为36.6%,个人为11%左右,合计超过个人工资的40%,在国际上属于偏高水平。在社保缴费率一直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再来大幅提高社保缴费基数,
无疑将进一步加重缴费负担,影响参保热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社保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调整必须同步进行,合理调整不同收入群体水平,减轻低收入者负担。
2、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数据显示,目前社会保障支出占我国财政支出12%,远低于西方国家30%—50%的比例,即使是一些中等收入国家比例也在20%以上。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可能存在的缺口,必须调整我国的财政开支结构。。
3、提高保障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浮后,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交的钱多了,享受的收益有没有同步增加?2012年广州曾打算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但根据方案,广州居民缴纳的医保费用提高50%—108%,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却只增加5%。
这引发公众强烈质疑,调整方案随即被叫停。如今,一些地方只是公布社保缴费基数上浮多少,对养老金替代率等社保待遇的提高语焉不详,自然难以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缴费
需要综合用户的个人工作情况才能判断可不可以补交,用人单位原因可以补交,个人原因不可以补交。
1、个人因换工作的原因中间断交社保,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
2、而如果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断缴,那么就无法补缴。
3、简单的说就是,由于公司原因导致员工的社保出现漏缴,断缴问题的,那么你就可以要求公司单位进行补缴。
4、如果是个人辞职等个人原因导致个人社保断交的,是不可以补交的。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扩展资料
社保补缴注意事项
1.社保政策是最多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需要综合用户的个人工作情况才能判断可不可以补交,用人单位原因可以补交,个人原因不可以补交。
1、个人因换工作的原因中间断交社保,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
2、而如果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断缴,那么就无法补缴。
3、简单的说就是,由于公司原因导致员工的社保出现漏缴,断缴问题的,那么你就可以要求公司单位进行补缴。
4、如果是个人辞职等个人原因导致个人社保断交的,是不可以补交的。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扩展资料:
一、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二、办理流程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①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②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①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②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③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需要综合用户的个人工作情况才能判断可不可以补交,用人单位原因可以补交,个人原因不可以补交。
1、个人因换工作的原因中间断交社保,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
2、而如果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断缴,那么就无法补缴。
3、简单的说就是,由于公司原因导致员工的社保出现漏缴,断缴问题的,那么你就可以要求公司单位进行补缴。
4、如果是个人辞职等个人原因导致个人社保断交的,是不可以补交的。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可以。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社保补缴条件
1、居民养老保险
现在55周岁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属于缴费档次中的中年人员,年限没有十五年的规定。可以在办理退休的时候根据自己的实际缴费情况来计算待遇。
要想一次性补足,那么只能是在试点之年就开始参保居民养老保险,并且在之后从未间断过,那么可以在退休的时候申请一次性补足未交的部分。
2、职工养老保险
女性满了55周岁不能在参保缴费。
女性未满55周岁和男性55周岁,现才开始参保缴费,缴纳到法定退休年龄年限不足15年是不能退休的,也不能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候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只能申请延长缴费,交到满15年办理退休。
3、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人员属于被征地农转非养老和成户专户退出宅基地养老保险人员中的“4050”人员缴费标准。
一次性补缴的年限是15年,都是41000元/人,被征地农转非个人补缴金额可以享受50%的补贴。缴纳费用后男性可以在60周岁、女性可以在55周岁领取待遇。
扩展资料:
应交社保计费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
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
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