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下文后,文件上有五年服务期,但是签订的合同没有规定明确的服务期,只是合同签了五年
事业单位(医院)在编人员,今年刚进,现在还在试用期内,人社局下的文件里面有“为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请问在试用期可...
事业单位(医院)在编人员,今年刚进,现在还在试用期内,人社局下的文件里面有“为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请问在试用期可不可以辞职,和单位未签订聘用合同,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明年转正之后考取研究生能不能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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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1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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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的五年,就是当前约定五年服务期。
国务院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国务院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追问
签订的不是聘用合同,是一般的劳动合同,而且试用期没到,签的合同在下文之前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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