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证明,清单,发票丢失能补办吗?
出院证明和清单医院是可以补,发票补不了。
1、 丢失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可以到经治医院财务科、病案室及住院科室重新开具及打印、复印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等,分别加盖相关科室印章并注明原样复制。申请医疗保险报销时申明原件丢失,经特批后应该可以报销。
2、出院发票丢了补办的,加盖了医院的公章的代发票遗失证明,要是起诉可以作为交通事故的赔偿证明证据。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扩展资料:
报失流程
一、事项名称:
普通发票挂失、损毁报备
二、事项描述:
普通发票丢失、被盗、损毁致无法辨认代码或号码、灭失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备案。该事项为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发现发票丢失、损毁当日。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六、应提供资料:
(一)必报材料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原件
(二)条件报送资料
1、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的
《挂失/损毁发票清单》原件
2、丢失发票的
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七、办事程序: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正确录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信息。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受理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案头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核实纳税人丢失被盗发票情况是否属实,有关部门出具的遗失证明材料是否合法、真实有效。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按照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转交执行环节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发票
出院证明和清单医院是可以补,发票补不了。
1、 丢失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可以到经治医院财务科、病案室及住院科室重新开具及打印、复印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等,分别加盖相关科室印章并注明原样复制。申请医疗保险报销时申明原件丢失,经特批后应该可以报销。
2、出院发票丢了补办的,加盖了医院的公章的代发票遗失证明,要是起诉可以作为交通事故的赔偿证明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人大网[引用时间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