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地质工作应推进效益评估
2020-01-21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张卫东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北京,100081)
摘要 本文从回顾借鉴矿产地质工作的改革深化,形成较完整的经济效益评估制度与法规体系出发,提出环境地质工作应该推进效益评估。分析了环境地质工作的经济属性与社会属性,对社会效益评估的原则、内容及方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环境地质工作 推进 效益评估
矿产地质工作的经济效益评估的实施,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现在,经过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通过体制与运行机制的不断深化改革,已形成较完整的制度与法规体系,而环境地质工作的经济效益评估则刚刚起步,亟待推进与深化。本文是个人对环境地质工作进行效益评估的一些思考。
1 矿产地质工作的经济效益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工业化建设的需要,通过地质工作者不懈的努力工作,开创了矿产地质工作的新局面,寻找到了大量矿产资源,基本满足了工业化进程的需要。在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中,我国矿产地质工作采用了一种特有的体制与机制,发挥了社会主义可以集中财力和兵力的优势,开展国家迫切需要的战略工作。工业化建设需要矿产资源,但当时我国资源家底不清,国外帝国主义封锁,努力加强矿产地质工作成为当务之急,于是中央决定实施探采分离,组织专门的探矿队伍,从事矿产地质工作。这个方针很快得到落实,并取得了辉煌成就,大量矿产资源被探明,工业建设所需要的矿产资源基本得到满足。然而任何事务都有其两面性,在矿产资源大量被发现,工业化建设所需矿产资源基本满足的同时,大量呆矿被积压。矿产资源开发是一项经济工作,无论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还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工作都要讲求经济效益。而大量呆矿的存在,必然造成资金的积压,违背了以最少的投资获得最大效益的经济规律。随着探采分离的不断进展,呆矿被积压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这种负面现象也就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彻底改变是不可能的,然而可以通过制度上的改进逐步弥补,于是矿产地质工作出现了新的规定,即矿产勘查工作阶段划分的暂行规定(国储发[1987]27号文件)。规定中明确了在矿产勘查工作的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中都必须进行矿床的技术经济评价。同时又颁发了经济技术评价的暂行规定,第一次提出了提高矿产勘查与矿山建设的经济、社会效益问题,其实这是概略的经济可行性的评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尤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化,地质工作体制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地质工作按其运行机制划分为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矿产地质工作总体上是商业性地质工作,追求的是投资的经济效益,对于矿产地质工作的经济可行性评估就成为投资者切身利益的大事。投资者为了保证其投资的效益,必然会进行投资经济可行性评估,尤其是今年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深化,进一步明确非国家投资的项目经济可行性评估不再由国家进行审批,这样就使矿产地质的经济效益评估走上了正规化的轨道。
2 环境地质工作也应该进行效益评估
地质环境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环境就是指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和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与条件的总和。,地质环境当然就是指与地质作用存在密切关系的自然环境。地质环境包含着许多地质因素与地质条件。例如,地层、岩石、矿物、构造、地形、地貌、地球化学元素、地球物理参数、地下水、地质灾害体等等,这些要素与空间的结合就成为地质环境。按其形成机理可以划分为原生地质环境与次生地质环境。前者是指由于地质作用形成的原始地质环境。例如戈壁滩、平原、山区、构造破碎带、元素富集带、元素贫乏带、地下水丰富区、地下水贫乏区等等;后者是指由于人类生活生产活动与原生地质环境相互影响而形成的新的地质环境。地质环境既包含适应人类生活与生存发展的一面,也包含不适应的一面。
环境地质工作,是指在环境地质学原理指导下认识地质环境的地质工作。它包括地质环境调查、勘查、评价、监测与防治等。
地质环境具有明显的社会属性,这是因为它不属于社会的某个人或某个群体,而属于整个人类,整个社会,它也是整个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一个良好的地质环境给人类提供良好的条件,而一个恶劣的地质环境将影响着整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保护良好地质环境,遏制地质环境的恶化与治理恶劣地质环境是全社会的责任。相应的,为了认识并进一步改善地质环境的环境地质工作,也必然首先确立它的社会属性。它与矿产地质工作相比最明显的特点就在于矿产地质是投资者的权益,而环境地质是全社会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环境地质工作主体上应该是公益性工作,当然不排除按“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所进行的治理地质环境的工作具有商业性工作的某些特点,可采用商业性地质工作的机制来运行,但总体上它是一项公益性地质工作。那么,公益性地质工作是否也要进行评估,它又是一种什么样的评估呢?回答是公益性地质工作也应该进行评估,这项评估总体上应该是一项社会效益的评估。这是因为这项工作是社会性工作,因此出资的主体是社会,即纳税人的责任,但也不排除公民的捐赠,这部分资金的用途及可能取得的成果都必须向出资人报告,接受出资人的审查。其次,纳税人出资是为全社会服务的,全社会的事物包括内容极其广泛,环境地质工作只是其中一部分。因此预算中这项工作的支出也是有限额的,这就要求环境地质工作应在这个限额内工作。再次,全社会工作具有极强的复杂性,人们的认识程度又不一致,尤其环境地质工作的评估又是一项新的工作,目前还不被人们所认可。因此,进行环境地质工作的评估要积极向社会宣传,这不仅是一项提高人们对地质环境认识的科普工作,同时又进一步支持与发展了环境地质工作。当然对于带有商业性机制的环境治理工作,可比照商业性工作进行经济效益的评估,在此不再叙述。
3 社会效益评估还需进一步探讨
经济效益的评估实质是探索投入与产出的相关关系,它可以用具体数量即数学模型给予明确。目前这方面评估的原则方法已有很多且比较完整。但社会效益的评估是个新鲜事物,它涉及社会各方面,又不是投入与产出的问题,不能用简单的数学关系来表达。因此,怎样进行社会效益的评估尚有待于进一步探索。这里仅对社会效益评估的原则提出看法。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是整个社会的主体,在“以人为本”的方针指导下,评估工作无疑应该把人们的生存条件好坏作为社会效益评估的主要内涵。要通过评估工作使人们认识地质环境对人类生存与发展所产生的作用,既要充分评估良好地质环境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作用,也要评估恶劣地质环境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负面作用。要评估如何充分利用这种有利条件,遏制与克服这种负面的恶劣条件,从而保障人类具有良好的地质环境。
要评估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价、监测、预报对于人类社会安全所起到的作用,社会安全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提高安全系数,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隐患,是人类社会的重要职责,因此评估其在这方面的作用乃是评估的主要内容之一。
要评估环境地质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地质环境包含的要素很多,各种要素有机结合形成的地质环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条件,通过环境地质工作调查评价研究,寻找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中最适应的地质环境,以利于取得最佳的社会经济效益,无疑是这项评估的另一个主要内容。
评估环境地质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决策中的作用也应是这项评估的主要内容。
社会效益的评估刚刚开始,本文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也是初步的,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一套规范的社会效益评估的原则与方法必定会形成。
2024-09-26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