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入侵,对印度本土文化造成了哪些冲击?
1498年,也就是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后6年,伽马( Vasco da Gama)在亚洲的印度次大陆登陆,但他所发现的不是一个新大陆,而是一个非常古老的世界。在中古后期,香料开始成为欧洲的大宗贸易,但此项横越亚欧大陆的贸易,经由陆路转运,一直被土耳其和威尼斯人所垄断。海运发达的西班牙和葡萄牙亟思经由海路找到香料的原产地印度,由西班牙政府资助的哥伦布误打误撞,发现了另一个“印度”——美洲,而由葡萄牙政府资助的伽玛则找到了真正的印度。
在欧洲人抵达之前,印度即多次受到异族的入侵,但都是越过西北边的山区而来。到15世纪时,整个印度就像一个由不同的信仰、文化、政治组成的大拼图般,因为没有一个非印度人能改宗皈依印度教。
印度不像中国,她无法吸收这些入侵者,入侵者一直停留在半同化状态,他们有自已的社会习俗,经常也保留自己的语言(今天,印度政府承认的主要语言多达13种,而经常在使用的语言更高达300种以上),除非他们改信佛教或耆那教等较小的宗教派别,否则也都保存自己原有的宗教信仰。并不是他们不想适应印度教,而是印度教难以接纳他们。这在葡萄牙人、穆加人及英国人相继入主印度后,情况依旧。
这和美洲印第安人的遭遇可说大异其趣,西班牙人的入侵几乎改变了整个拉丁美洲社会的传统结构,但在印度,葡萄牙人、穆加人和英国人都只是在印度原有的大拼图里增加三块独立的小拼图而已。伊斯兰教势力的入侵,最后在1947年导致印度不幸的分裂,伊斯兰教徒另外建立了巴基斯坦国。而葡萄牙人和英国人则在和印度人通婚后,在印度境内创造了另一个族群——信仰基督教的欧亚混血儿。
1510年,在穆加人建立其穷极奢蘼的伊斯兰教帝国之前16年,葡萄牙人占领了印度西海岸的哥雅,建立一个以贸易为主的小王国,但并非全靠武力来硬撑,而是靠基督的情谊及日渐增加的欧亚混血儿来维持。
皈依基督教的行动开始时是缓慢进行,但到1542年时,耶稣会信徒抵达时,要求当地人皈依的行动开始扩大且转趋强硬。庙宇被摧毁、祭司遭放逐、宗教书籍被焚烧,长久以来即屠住在葡萄牙占领区内的印度人、伊斯兰教徒和犹太人都被迫皈依基督教,因为他们失去了进行其原有宗教仪式的一切道具。
禁止非基督徒公开举行婚礼的庆祝仪式,也禁止印度传统的“寡妇殉死”,强制执行一夫一妻制,妻子多于一个的男人,只能保留第一个妻子,其他都离婚遣归;没有妻子而只养妾的人,必须和其中一个妾正式结婚,其他也都遣散。因为教廷禁止传教士强迫他人皈依,所以传教士多采迂回的方法,强迫非教徒奉行基督教的道德观。1560年,更在哥雅设立“宗教裁判所”,对皈依的要求更加迫切,结果,就像一位英国历史学家所说的:“在哥雅,寡妇殉死的悲惨景象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活活烧死犹太人的场面。”
但葡萄牙男人眼印度女人的混血,与西班牙人跟印第安女人的混血不可同日而语,在葡萄牙人占领哥雅地区时,该地已有100万的印度人,在16世纪时,每年虽有2400名欧洲人自葡萄牙启航前往印度,但能活着抵达者平均还不到半数。而且,葡萄牙人在当地并没有大量屠杀印度人,而印度人对欧洲疾病也有很高的抵抗力。因此,欧亚混血儿所占的比例一直很小,更糟糕的是,欧亚混血儿受到葡萄牙与印度两方面的歧视,他们对葡萄牙的仇恨多于忠诚。有些人越过边界,进入英属印度更广阔的世界里,另有些则回归印度的主流。
到1956年,在哥雅50多万人口中,有案可稽的葡印混血后代只剩1000多人。整体来说,葡萄牙在印度的经营只为印度文化大拼盘里增添一道小菜而已,在血统上,这些人主要是属于印度的,但在生活习惯和语言上,则是属于葡萄牙的而在道德、信仰方面则属于罗马天主教。
英国势力在印度的扩张,始于1757年,而止于1947年(印度独立),她不仅制造了更多的欧亚混血儿,这些混血儿也较有权力,而且在相当程度内改变了印度的面貌。
四、“寡妇殉死”的困扰起先,英国希望避免去破坏印度传统生活的形态,但他们发现,印度教的某些表现实在令他们难以忍受。早在1795年,英国就立法禁止残杀女婴,将它列为谋杀罪,但这种习俗却很难扑灭,一个家庭在生下女婴后,通常立刻将她杀死,即使父亲在外亦复如此,因为大家认为这是父亲理所当然的愿望。到1870年,英国政府又立法规定需办理出生登记及保障新生女婴的福祉,但效果也相当有限。
“寡妇殉死”也是另一项困扰,早在英国介入印度事务之前,穆加人建立的伊斯兰教帝国就立法禁止,因为伊斯兰教和基督教都不容许这种行为。但这种习俗还是照行不误,特别是在刹帝利人口多的省份内。
1780年,玛瓦王侯逝世时,有64名妻妾殉葬。英国人知道寡妇殉死有其宗教上的意义,所以谨慎处理这个问题,通常只派一名官员去监督这种仪式,证实所有殉死的寡妇都是出于自愿,年满16岁以上,而且没有身孕。但这种间接的认可却带来不幸的后果,譬如在1785年,官方报告孟加拉省的殉死寡妇为378名,到1818年时,则增加为839名。1829年,英国政府施出铁腕,正式宣布寡妇殉死是非法,任何协助寡妇殉死者视同杀人罪,但这种习俗在较偏僻的地区仍继续存在。1932年,伦敦时报还报道英国警察抢救一名企图殉死的寡妇结果在抢救过程中,有三个人丧生。
法律只有在人民自觉到它,而且可以强迫时,才能发挥它的效力。英国政府想废止印度的一夫多妻制——事实上,这种情形并不多——结果也是徒劳无功,直到印度独立后数年(1955年),印度政府才明白地宣称一夫多妻是一种罪。而1856年的“印度寡妇再婚法案”也形同虚设,虽然明文规定寡妇可以再婚,但人民却浑然无觉,依旧不敢去做传统所极力反对的事。妇女的教育问题也是如此,到1939年,只有约300万的女孩子上学,它大约只占妇女人口的2%。
不管这些法律的实际效果如何,但却对印度教教义中某些不可动摇的部分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英国法律并不直接打击婆罗门哲学,但却攻击由它衍生出来的家庭生活规范,数千年来被认为理所当然的行为,在一纸法令之下却变成“错的”、“有罪的”,虽然大家不愿遵行这些法律,但作为度社会基石的印度教,在英国200年统治震撼下,已不若先前那样固若磐石。
在英国统治印度初期的70年内,到印度的英国妇女很少,后来逐渐增加,英印混血儿的数目随着英国的统治与日俱增。
英印混血儿和葡印混血儿一个最大的不同地方,葡萄牙占领的哥雅地区,印度人并无种姓制度的阶级,葡印混血儿易于融入母社会中,但英国统治的大部分地区,则都有明确的种姓制度,英印混血儿成为种姓制度之外“没有阶级”的一群,他们无法返回纯种的印度人社会中。幸好英国人相当照顾这些自己种下的“异果”,让他们在技术、行政、警察、筑路等部门担任较低阶级的职务。
西班牙人在南美洲、葡萄牙人在亚洲以及英国人在印度的经营,基本上都是暂时性的,他们掠夺、战斗、统治、贸易,然后基于自以为是的道德观及人道主义,想强行改变当地根深蒂固的传统,但他们并不殖民,没有久居的打算,他们自觉是身处异国的外国人,他们会痛恨或恐吓当地的气候及人民,但他们知道迟早他们会离开这个地方回到祖国,因为这个关系,他们对当地土著的心态基本上是硫离的。但欧洲人在北美洲、英国人在澳洲、荷兰人在南非的情况则完全不同,他们携家带着以单程船票踏上那些地方,想在那里建立自己的家园,繁衍子孙,延续欧洲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及价值观念,这种心态与需求必然和当地土著产生更厉害的摩擦。
2023-05-31 广告
欧洲(英国)的入侵,对印度本土文化的冲击是非常大的,
例如语言,印度很多的本土语言都在慢慢的消失,人们都在讲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