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制度是怎么确立的?
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察举是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也叫「选举」。汉高祖刘邦首下求贤诏,要求郡国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察举制」先河。惠帝、吕后(二人执政时间为公元前194年—前180年)诏举「孝弟力田」,察举开始有了科目。
汉代察举制度,严格地说是从文帝(公元前179年—前157年在位)开始,他下诏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且定下了「对策」(考试)和等第。武帝时「察举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其后,各种科目不断充实,特别是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
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
钱穆在《国史大纲》中讲到中国古代的一种政治制度时写道:“……遂破以军功封侯拜相之成例,而变相之贵族擅权制,终以告歇。……自此以往,入仕得官,遂有一公开客观之标准。‘王室’与政府逐步分离,‘民众’与‘政府’则逐步接近。政权逐步解放。”这种制度最有可能的是察举制。
随着考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到隋唐以后更发展成「科举制度」,这一制度实行了1300年之久,成为中国重要的选官制度。
(2010·十堰)我国由隋代开创直至清末才被废除的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是科举制。
(2016·随州)我国古代正式设置进士科选拔人才的朝代是隋朝。
(2012·黄石)科举制是我国隋朝时期选拔官员的新制度,在我围延续了一千多年。新罗、日本都曾受到科举制度的影响。科举制是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
(2013·江汉)“水国寒消春日长,燕莺催促花枝忙。风吹金榜落凡世,三十三人名字香。”这首《及第谣》中体现的制度正式诞生是在隋炀帝时。
(2016·江汉)孙中山曾说:“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他所说的这种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诞生于隋炀帝时期。
(2018·宜昌)江南贡院中的中国科举博物馆,是中国唯一的一座以反映中国科举考试制度为内容的专业性博物馆,是中国科举制度中心、中国科举文化中心和中国科举文物收藏中心。科举制创制于隋朝。
(2019·孝感)钱穆在《国史新论》中说:“唐代制度,在下有……为政府公开选拔人才;在上有……综合管理全国行政事务。这两种制度,奠定了中国传统政治后一千年的稳固基础。”材料中“公开选拔人才”的制度是指科举制。
(2010·黄冈)1905年清政府宣布废除科举考试,至此,历经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科举制逐渐完善于唐朝。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确立和延续:从隋
唐到明清唐宋时期的科举考试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种。每年按例举行的分科考试称为“常科”,而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则称“制科”。
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二为乡贡。在唐代,从朝廷到地方的政府都设有学校。朝廷所设的有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地方上的则有州学和县学。常科的科目设有秀才、明经、三史、道举、童子、开元礼等。我国最早的殿试为唐武则天载初元年(公元689年)二月。据《通典》载录:“策问贡人于洛载殿,数日方了。”制科是由皇帝特别召集一些知名人士举行的考试科目。制科名目繁多,据况唐代时有80多种,宋代趋于冷落,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军谋宏远、详明政术等名目。各科考试皆有所侧重,例如: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明法重刑法律令等等。从这里可看出,当时取用的人才,并不拘于政治一途,而是各有所专,不但有文有武,有秀才、进士,而且有精通经、史、礼、法、文字、历算的人,还根据需要取用各种特殊人才,颇能广开才路。正是这个原因,中国历史上许多有名的宰相、名臣、诗人、词人、科学家都出在唐宋。如《全唐诗》共收了2955位诗人的49403首诗;《全唐文》收录了3516个作者的20025篇文章,在中国文学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总之,在科举制度下,人才辈出,出类拔萃,“各领风骚数百年”。
对知识分子的重视,唐宋时期也是值得称道的。在唐代,科举发榜后,朝廷要赐宴新科进士及诸科及第的人,称为“闻喜宴”。新科进士,还要在曲江亭聚会宴游,名曰“曲江会”,宴游诗以少年俊秀者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折取名花,故又称“探花宴”。更有“雁塔题名”,将中试人的姓名铭刻在雁塔上,使之流芳千古。宋代更加重视,殿试后举行隆重的“殿廷唱名”典礼,由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并赐宴琼林苑,谓之“琼林宴”。殿试的前三名尤其显耀,北宋时皆可称为“状元”,南宋则称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赐予金带、紫囊、靴笏,并命乡里为之建立牌坊。由此可见,唐宋时期,科举制处在兴旺发达的阶段,虽然这一时期的科举制也隐含了若干弊端,但总的来说,它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还是相适应的,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发展和人才的选拔,也有利于文化的繁荣昌盛。
由于蒙古人崇尚武功,故元朝建立后,科举一度中落。直到明清两代,再次恢复科举考试,并且把它推向了顶峰。明清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县级考试。全国各府、州、县的士子在本地考试(通称县试)取中的,便可称为“生员”,俗称“秀才”,只有已取得生员资格的人才能参加每三年举行一次的省级考试(通称乡试)。(2)省级考试(乡试)。乡试被录取的便取得了“举人”的身份,可以参加翌年在首都举行的“会试”。(3)全国性考试(“会试”和“殿试”)。会试被录取的还要参加殿试(亦称“运试”),由皇帝亲自主持,被取中的人名义上叫做“天子门生”。殿试中被录取的称为“进士”。进士又分为三甲,每甲各分名次先后,一甲第一名通称“状元”,第二名通称“榜眼”,第三名通称“探花”,叫做“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叫做“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叫做“赐同进士出身”。所有进士均按成绩先后被授予一定的官职。举人中亦多有被授予较低级官职的。明清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儒学为主,兼及其他见识才能。乡试和会试都各考三场:第一场考四书五经等儒学基本著作的义理;第二场考论语、判语、草拟诏诰章表等;第三场考经史及诗赋等。明中叶以后,八股文逐渐成为三场考试的主科。僵化死板的八股文坑害了无数青年文人,顾炎武曾说过:“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红楼梦》都给予当时的科举制以深刻的揭露和辛辣讽刺,这就无怪乎龚自珍要发出“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呼声了。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从炮火中惊醒过来,先进的知识分子们清醒地看到中国之害在于“民智不开”、“而民智不开之故,皆以八股取士为之”,极力主张废除科举,竟连光绪皇帝也深感“西人皆有用之学,而吾中国皆为无用之学”。在这种情况下,废除科举,势在必行,遂于1901年下诏改革科举,最后根据张之洞、刘坤一的建议,于1905年正式废除科举。至此,在中国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寿终正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