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给我购社保,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

单位从来都未给我购社保,现在我想离开,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 单位从来都未给我购社保,现在我想离开,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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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爱过1963
2019-12-15 · TA获得超过151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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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障费,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障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三)项和第四十六条(一)项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告知(通知)用人单位,告知书(通知书)应当载明理由、依据和要求,有效送达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并留有依据。
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无雨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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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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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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