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开药店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一、需要去办《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十五条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三、具体办理申报提交材料有:
1、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扩展资料
家住福建省光泽县的陈红(化名)正为自家经营的药店明年还能不能照常经营而发愁,让陈红头疼的原因是到12月31日,药店原来的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就将过期,而我国2013年修订的新版GSP中,分别对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的执业药师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
那就是:要求药品批发企业“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不仅如此,《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也明确规定:到2015年底,每家零售药店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