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不提倡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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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那么厚重,历史那么久远。又是许久佛教文化国度。为什么不提倡安乐死,中国人那么聪明,为什么不找一个聪明死法。
一切在等待中,很久的等待中。其实己经有人建言提倡安乐死排在议会上,其实这也是法律,许多程序是空白,谁会是这事主体人呢。重要的事人们有没有这样意识,需求程度有多大。
现实生活那么骨感,医患关系依然矛盾。对于特殊患者减少疼痛针剂难得供给,临终关怀,最大的人文就是减少患者痛苦家属悲伤,谁知道这最后一公里自己亲人甚是自己某一时,将是怎样度过。
这些关糸关怀之事都没有程序上完备,如何提倡安乐死,很长的路,只是见了路牌,道远...。
中国习俗文化也是要办丧事走丧礼仪式的,尤其在农村。安乐死毕竟是西方文明化大众认可产物,但是也是极其限定,且严格法律程序,而且好像是有专门专业人员操手,全程录像。中国连提前写遗嘱之事并不彻底,职业人敬业医心也是参差不齐。回头执行安乐了,却未死成,咋整呢。哭呢,不哭。
现在活着就是好好安心活着,走不动了,患大病了,放弃治疗了。就是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最大限度减少疼痛,念叨经文自己超度。如果有人陪,此生无憾了。
一切在等待中,很久的等待中。其实己经有人建言提倡安乐死排在议会上,其实这也是法律,许多程序是空白,谁会是这事主体人呢。重要的事人们有没有这样意识,需求程度有多大。
现实生活那么骨感,医患关系依然矛盾。对于特殊患者减少疼痛针剂难得供给,临终关怀,最大的人文就是减少患者痛苦家属悲伤,谁知道这最后一公里自己亲人甚是自己某一时,将是怎样度过。
这些关糸关怀之事都没有程序上完备,如何提倡安乐死,很长的路,只是见了路牌,道远...。
中国习俗文化也是要办丧事走丧礼仪式的,尤其在农村。安乐死毕竟是西方文明化大众认可产物,但是也是极其限定,且严格法律程序,而且好像是有专门专业人员操手,全程录像。中国连提前写遗嘱之事并不彻底,职业人敬业医心也是参差不齐。回头执行安乐了,却未死成,咋整呢。哭呢,不哭。
现在活着就是好好安心活着,走不动了,患大病了,放弃治疗了。就是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最大限度减少疼痛,念叨经文自己超度。如果有人陪,此生无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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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的问题在中国尚未正式讨论,但促使安乐死问题激化的那些先进的医疗技术,在中国已大量引进并推广。1988年7月5日,中华医学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法学会、上海医科大学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联合发起召开了“安乐死”学术讨论会。与会的各界代表一致认为,尽管中国在实际工作中,安乐死,特别是消极的安乐死几乎经常可以遇到,通常并不引起法律纠纷,但是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情况,现在还不存在为安乐死立法的条件。
积极的安乐死,在中国已经公布至少7个案例,实际上大大超过此数。讨论中出现的分歧意见与国外大体相同。
著名意大利诗人Piergiorgio
Welby擅辩的让处于天主教会制度严重反对安乐死的国家领导人同意他对自己实行安乐死,可是一直得不到同意。2006年12月21医生拿走了维持他9年生命的呼吸器(respirator),结束了他的生命。享年60岁。Piergiorgio
Welby患肌肉萎缩(muscular
dystrophy)40多年。就在宣布他死后数小时,为他执行安乐死的医生被捕。
“安乐死”犹抱琵琶半遮面
自1994年始,全国人代会提案组每年都会收到一份要求为安乐死立法的提案。在1997年首次全国性的“安乐死”学术讨论会上,多数代表拥护安乐死,个别代表认为就此立法迫在眉睫。看来安乐死立法已不能回避了。但法律实现的是大多数人的意志,安乐死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意志,眼下尚无科学性的调查结果。而且法律付诸实践,就有极大的强迫性,一旦安乐死立法,它就像横在病人面前的一把双面刃,用得好,就可以真正解除病人的痛苦;用得不好,就可能成为剥夺病人选择生命权利的借口,被不法不义之徒滥用。
近日,荷兰通过一项完全允许安乐死的法案,从而成为世界上首个承认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这意味着,今后医生只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患者实施安乐死,就会免遭起诉。至此,安乐死结束了半遮半掩的状态,可以在阳光下操作了。
但安乐死对于许多国家来说,仍是一个法律上的难题。就连一向以立法处于前沿而著称的美国,在安乐死立法上也是保守的。1999年10月27日,美国众议院通过法律,授权药物管制的执法人员严厉打击有目的使用受联邦政府管制的麻醉药以助病人死亡的医生。美国犹他州一名医生向五名老年患者开具用于“安乐死”
的过量吗啡,被法院以两项谋杀罪和三项过失杀人罪判了三十年。
在法国,任何危害生命的行为
积极的安乐死,在中国已经公布至少7个案例,实际上大大超过此数。讨论中出现的分歧意见与国外大体相同。
著名意大利诗人Piergiorgio
Welby擅辩的让处于天主教会制度严重反对安乐死的国家领导人同意他对自己实行安乐死,可是一直得不到同意。2006年12月21医生拿走了维持他9年生命的呼吸器(respirator),结束了他的生命。享年60岁。Piergiorgio
Welby患肌肉萎缩(muscular
dystrophy)40多年。就在宣布他死后数小时,为他执行安乐死的医生被捕。
“安乐死”犹抱琵琶半遮面
自1994年始,全国人代会提案组每年都会收到一份要求为安乐死立法的提案。在1997年首次全国性的“安乐死”学术讨论会上,多数代表拥护安乐死,个别代表认为就此立法迫在眉睫。看来安乐死立法已不能回避了。但法律实现的是大多数人的意志,安乐死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意志,眼下尚无科学性的调查结果。而且法律付诸实践,就有极大的强迫性,一旦安乐死立法,它就像横在病人面前的一把双面刃,用得好,就可以真正解除病人的痛苦;用得不好,就可能成为剥夺病人选择生命权利的借口,被不法不义之徒滥用。
近日,荷兰通过一项完全允许安乐死的法案,从而成为世界上首个承认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这意味着,今后医生只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患者实施安乐死,就会免遭起诉。至此,安乐死结束了半遮半掩的状态,可以在阳光下操作了。
但安乐死对于许多国家来说,仍是一个法律上的难题。就连一向以立法处于前沿而著称的美国,在安乐死立法上也是保守的。1999年10月27日,美国众议院通过法律,授权药物管制的执法人员严厉打击有目的使用受联邦政府管制的麻醉药以助病人死亡的医生。美国犹他州一名医生向五名老年患者开具用于“安乐死”
的过量吗啡,被法院以两项谋杀罪和三项过失杀人罪判了三十年。
在法国,任何危害生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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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个问题中国政府曾在8月3日首例对其母实施安乐死,但却使饱受争议的王明成在病痛中死去。他的死让“安乐死”这个沉重的话题再回到人们的面前。
如今关于“安乐死”,各国民间呼声极高(当然反方呼声亦高),而真正立法允许安乐死的,不过荷兰等寥寥少数几个国家而已。
有的人说应该提倡“安乐死”,“因为生命是属于个人的,选择死亡也是人的基本权利。这是私人的问题,丝毫不妨害社会甚至有益于社会,所以在身患绝症、不可逆转而临近死期时,人有权结束自己的生命。”但反方有话要说了:“生命不属于个人,而属于社会;个人对生命的义务,实质上是对社会的义务;医学研究突飞猛进,今天的绝症也许明天就能攻克。轻易放弃对生命的挽救是不负责任和不道德的。”正方:"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医疗资源有限,一般家庭根本无力承担昂贵的治疗费用。"安乐死"可以减轻亲人和社会的负担,同时使更多医疗资源用于"可以治愈"的普通病人。"反方又说了:"安乐死本质是一种自杀,使亲人蒙受痛苦是自私的。庞大的贫困群体是中国不容忽视的现状,"贫病"总相联,倡导安乐死无异于减轻政府对贫困阶层的责任。"
如今关于“安乐死”,各国民间呼声极高(当然反方呼声亦高),而真正立法允许安乐死的,不过荷兰等寥寥少数几个国家而已。
有的人说应该提倡“安乐死”,“因为生命是属于个人的,选择死亡也是人的基本权利。这是私人的问题,丝毫不妨害社会甚至有益于社会,所以在身患绝症、不可逆转而临近死期时,人有权结束自己的生命。”但反方有话要说了:“生命不属于个人,而属于社会;个人对生命的义务,实质上是对社会的义务;医学研究突飞猛进,今天的绝症也许明天就能攻克。轻易放弃对生命的挽救是不负责任和不道德的。”正方:"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医疗资源有限,一般家庭根本无力承担昂贵的治疗费用。"安乐死"可以减轻亲人和社会的负担,同时使更多医疗资源用于"可以治愈"的普通病人。"反方又说了:"安乐死本质是一种自杀,使亲人蒙受痛苦是自私的。庞大的贫困群体是中国不容忽视的现状,"贫病"总相联,倡导安乐死无异于减轻政府对贫困阶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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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来我们对于安乐死这种结束生命的方式都讨论的非常多,这其中最大的争议便是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的问题。那么为什么国家禁止安乐死,安乐死为何不能合法化呢?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为什么国家禁止安乐死,安乐死为何不能合法化
安乐死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
荷兰是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比利时步邻国荷兰之后尘宣布“安乐死”合法化,但当年的法律条款只适用于18岁以上的成年人,卢森堡、瑞士和美国的一些州也通过了安乐死法案。
从医学和法律的角度,对安乐死的论争非常激烈。首先,在现有的法律条件下,“安乐死”可能引致“故意杀人”。患者自杀不会影响别人,但是,如果他本人想结束生命,医护人员及家属协助满足其请求,在《刑法》中是“帮助自杀”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其二,“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我国目前的情况尚不足以让安乐死合法化,因此禁止。
华律网
代表建议安乐死写入民法典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时,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安乐死”写入民法典人格权编。
代表说,“重度癌症患者到了晚期的时候实际上就是镇痛,往往人到最终没办法治疗的时候就是癌痛。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有权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代表建议,该条款增加关于安乐死的规定,条文设计如下:“经医学界定,无法救治且无法减轻病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实施安乐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欺诈、利诱、胁迫自然人实施安乐死。自然人同意实施安乐死的意思表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取得安乐死资质的医疗机构予以实施,自然人同意实施安乐死的意思表示可以随时被撤销或者撤回”,“任何组织与个人应当依法严格执行安乐死,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及人格尊严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支付医疗费、丧葬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等合理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国家禁止安乐死,安乐死为何不能合法化
安乐死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
荷兰是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比利时步邻国荷兰之后尘宣布“安乐死”合法化,但当年的法律条款只适用于18岁以上的成年人,卢森堡、瑞士和美国的一些州也通过了安乐死法案。
从医学和法律的角度,对安乐死的论争非常激烈。首先,在现有的法律条件下,“安乐死”可能引致“故意杀人”。患者自杀不会影响别人,但是,如果他本人想结束生命,医护人员及家属协助满足其请求,在《刑法》中是“帮助自杀”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其二,“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我国目前的情况尚不足以让安乐死合法化,因此禁止。
华律网
代表建议安乐死写入民法典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时,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安乐死”写入民法典人格权编。
代表说,“重度癌症患者到了晚期的时候实际上就是镇痛,往往人到最终没办法治疗的时候就是癌痛。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有权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代表建议,该条款增加关于安乐死的规定,条文设计如下:“经医学界定,无法救治且无法减轻病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实施安乐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欺诈、利诱、胁迫自然人实施安乐死。自然人同意实施安乐死的意思表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取得安乐死资质的医疗机构予以实施,自然人同意实施安乐死的意思表示可以随时被撤销或者撤回”,“任何组织与个人应当依法严格执行安乐死,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及人格尊严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支付医疗费、丧葬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等合理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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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目前在我们国家也是不允许的,因为它是违背了道德伦理的一件事情,举个简单的例子,我的外公处于弥留之际,但是还没有死的时候,因为我的两个舅舅有一点迷信,听说老人在什么时间死对后代不利,什么时间死对后代是有好处的,所以他们找人准备了一只人参还是洋参方面的针药,看到比较好的时辰,然后就给我外公注射下去,最后就死亡了,不过这个事情也确实知道我外公活不下去的情况下进行的,但是作为我而言,我是不能理解的,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把孩子养大,自己还没有死,就被人弄死了,养孩子真的是白养了。
在我们国家目前来说,如果你的父母还在医院治疗,处于弥留之际,如果你主动给他拔掉输氧管,有可能你还会面临故意杀人罪。所以这种事情还是很有争议的,没有救治希望的那种人,我们到底应该让它安乐死,还是让它存活,很有争议。不过对于那种植物人,还是可以实行安乐死,毕竟对方在思想上已经没有思考能力,大脑已经没有活动了,东西也全靠机器来维持,基本已经可以看作是一个活死人。
在我们国家目前来说,如果你的父母还在医院治疗,处于弥留之际,如果你主动给他拔掉输氧管,有可能你还会面临故意杀人罪。所以这种事情还是很有争议的,没有救治希望的那种人,我们到底应该让它安乐死,还是让它存活,很有争议。不过对于那种植物人,还是可以实行安乐死,毕竟对方在思想上已经没有思考能力,大脑已经没有活动了,东西也全靠机器来维持,基本已经可以看作是一个活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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