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21年我俩离婚是自愿的能当天拿到离婚证吗?
您好,已经不可以当天拿到离婚证了。
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新增法律规定,双方协议离婚的设置冷静期,这主要是因为夫妻之间生活中难免吵架,为避免夫妻双方生气而冲动离婚,事后又后悔的,需要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若夫妻事后感情和好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这样夫妻关系又不再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依照以上两条法律规定,可以了解到,从2021年以后,双方自愿离婚并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目前北京有部分帝都可以在网上提交预约申请,无须到现场。提交申请后,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起算三十日,这期间属于冷静期;如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经冷静思考后已经后悔的即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再办理离婚手续;若三十日的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均为撤回,即要求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手续的期间也是三十天,未申请发离婚证的,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