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说要离婚,但是我不愿意离婚,拖一拖会不会有用?
拖是否有用,还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对方只是当时一时生气,提出了离婚,那你就可以多关心关心她,多和她聊天沟通,等她气消了,你主动跟她认个错,道个歉,没准她心情好了,就不离婚了呢。但是,如果对方多次提出了离婚,甚至双方长期分居了,打电话、发微信等沟通时,都是以争吵开始,争吵结束,那拖着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即便你不同意协议离婚,对方也会起诉至法院离婚。
那么,如果一方起诉至法院离婚,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一般情况下,法院的调解期限为一个月。如果一个月内调解不成,也就是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但是法官根据双方的陈述以及提交的证据,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再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下,即便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那哪些情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呢?
第一,一方或双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第二,一方或双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三,一方或双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第四,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双方一见面就争吵不休,无法在一起生活、沟通的,夫妻生活名存实亡等。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是应当准予离婚的。
最后,民法典生效后,新增加了一条规定,也就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是应当准予离婚的。
其次,你对这段婚姻是什么态度。如果你还爱着她,那可以拖一拖,给彼此冷静和缓解的时间。如果你也无所谓,拖一拖只为争取一下自己的相关权益,不如夫妻俩坐下来好好谈谈。
最后,劝告你要慎重对待离婚。毕竟当初走进婚姻殿堂是源于爱情,走到离婚的地步,不是一个人的责任。老人、孩子、财产、社会关系早已经把你们紧紧连在一起,爱情淡去,还有彼此相依相偎的亲情在。望你与她彼此冷静,认真思考,解决问题而不是“拖一拖”,彼此担当,相携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