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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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
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当前,国内外形势总体上对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比较有利。全党要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把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实现: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执政兴国的历史重任,必须加强全党的团结,加强党同人民的团结,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
全党同志一定要自觉维护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
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以上内容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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