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设立的锦衣卫,他们的权利究竟有多大?
锦衣卫相信大家都熟悉,就是朱元璋时代的产物。虽然在后来他一度废除了,但是他的子孙后代用起来特别舒服。飞鱼服,绣春刀,长得还必须帅,这是锦衣卫的形象。之前有一部电影叫《绣春刀》就是讲的锦衣卫的故事。锦衣卫在朱元璋时代是无孔不入,包括大臣们和妻妾们在床头的悄悄话也难不倒锦衣卫。锦衣卫人员出身比较复杂,有和尚、商人、流氓、官员等等。如果被抓到锦衣卫的“诏狱”中,不死也要扒层皮。明代有名的才子解缙就是死在了锦衣卫手中。
锦衣卫是明朝独有的体制,部门最初的作用其实在于仪仗,后来变成了朱元璋手中用来监察百官的特务机构,在没有丞相的明朝,如果将这个机构算成一个人的话,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锦衣卫的权利之大其实也是相对来说的,这些权利往往只是作用在官僚集团上,而非百姓。锦衣卫的作用是监察百官而非监察百姓,当然锦衣卫那点人也无法监察全国百姓。
要说锦衣卫的权利必须得提司礼监。明朝东西两场,包括昙花一现的内场与锦衣卫都隶属于司礼监。而整个司礼监属于皇帝的家臣,只对皇帝负责。而明中后期司礼监的权利是无法想象的。司礼监掌印太监完全可以代天子批红,干预中央决策。作为司礼监下属单位的锦衣卫,说白了有点类似影视作品里的FBI。负责天下军政情报,直接听皇命逮捕任何人,并且不用公开审判。这意味着只要皇帝想杀谁,他们可以随便弄点黑资料上报皇帝,只要皇帝一声令下,以“抗拒抓捕”的由头弄死。所以锦衣卫指挥使没几个善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