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流程以及规则?
司法拍卖流程以及规则如下:
1、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销局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亏答让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
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
法院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3、司法拍卖方式
目前一般情形都采用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拍卖,但网络司法拍卖不能够完全取代传统司法拍卖,并非所有的物质都可以上网拍卖,当涉及到一些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拍卖标的,可能仍需要采取传统的拍卖方式。
司法拍卖的种类
具体而言司法拍卖包括法院强制拍卖,和法院委托清算管理人再进行程序上的破产企业拍卖两种举敬。法院强制拍卖指的是法院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并将债务人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后将价款交付债权人。
而破产企业拍卖是企业资不抵债或其他经营方式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企业撤销、倒闭的,由法院制定清算管理人成立专门的破产企业清算组织来委托有资质的拍卖企业或其他机构拍卖该标的的。
1、拍卖委托书;
2、拍卖公告与展示;
3、拍卖的实施;
4、收取佣金。
二、司法拍卖规则如下:
1、牢记拍卖活动应漏告饥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3、不准在自己公司组织的拍友数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4、当委托人或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及知情工作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5、当委托人要求对其“标的”的保留价保密时,拍卖人及知情工作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6、不得与竞买人在拍卖时联手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7、不得与委托人在拍卖时联手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8、不准将不得公开的经济信息有意或无意地泄露,严守机密、不可大意。
9、凡代为委托人公开处理的零散物品,不得压价卖给熟人(包括亲朋好友等)公司内部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