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只写着老公名字,离婚后房产老婆有份吗?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209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1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部分人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会选择只写其中一方的名字,但是即使房产证只写老公的名字,离婚后房产也有老婆的一份。
一、婚后财产双方均享有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不管是写其中一方的名字,还是写双方的名字,都属于两人的婚内共同财产。既然是共同的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会把它当作财产分配,按照各自50%的比例进行划分。不能用房产证上的名字来决定什么,因为之前的房产证上面很多夫妻结婚之后买的房子只写了其中一方的名字,这都是没有任何的关系。
二、房产证并不能决定财产问题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只能说明房子属于个人,但是并不是说明是私有物,只是当时办理买方业务的个人。很多时候夫妻在买房会有事耽搁,所以其中一方全权办理,这都是可以理解的。当然,既然是婚内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清理财产的时候肯定会把它纳入共同的财产。
三、要对婚姻负责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并不能说明什么,只要两个人真心的相爱,写谁的名字都不是问题。在婚姻的关系中,我们需要的是信任和理解,只要双方对婚姻有信心,那么就会战胜一切的问题。身外之物也不是保障婚姻的源头,我们应该从两人的关系中去着手,这样的婚姻才长久。
结婚是两人的利益的开始,但是离婚却要把所有的利益彻底分隔开,不管房产证写的谁的名字,只要是婚内财产都属于双方共有。我们应好好地对方婚姻,不要让房子影响两个人的婚姻,这样是得不偿失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