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是怎么办理的?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双方一起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的申请:卖方和买方须携带上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
公证员对双方携带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有没有与本人一致;申请人是不是具有行为能力;申请人的意思表示有没有真实,有没有自愿。
双方的证明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后,公证员认为都没有问题且符合条件的,则通知双方填写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当事人接受的,即正式受理双方的公证申请,启动公证程序。
公证员根据情况等,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公证员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并提示双方要在合同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36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