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的特征是什么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特征有: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2、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3、收入必然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扩展资料:
一、与合同相关的下列信息:
1、与本期确认收入相关的信息,包括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该收入按主要类别(如商品类型、经营地区、市场或客户类型、合同类型、商品转让的时间、合同期限、销售渠道等)分解的信息以及该分解信息与每一报告分部的收入之间的关系等。
2、与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相关的信息
包括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应收款项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
对上述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确认的减值损失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
前期已经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本期调整的收入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与通常的付款时间之间的关系以及此类因素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账面价值的影响的定量或定性信息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情况等。
3、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包括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企业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包括说明企业是否作为代理人)、企业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
4、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分摊至本期末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的预计时间的定量或定性信息、未包括在交易价格的对价金额(如可变对价)等。
二、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相关的信息,包括确定该资产金额所做的判断、该资产的摊销方法、按该资产主要类别(如为取得合同发生的成本、为履行合同开展的初始活动发生的成本等)披露的期末账面价值以及本期确认的摊销及减值损失金额等。
三、企业根据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因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而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或者根据本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因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而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应当披露该事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