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欠的债务一定要共同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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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一定共同承担,得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属于,则需要共同承担。夫妻一方在外所负担的债务若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而产生的,而是借款吸毒、参加赌博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此时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而是借款方自己承担。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男女一方所负担的债务,有本人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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