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后档案怎么处理
1、离职后档案处理的方式是劳动者在离职后,用人单位是会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的。
有新单位的,转移至新单位,无新单位的,一般会转移至人才市场的。辞职后,档案必须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能个人保管档案。如果辞职后跨地区工作,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也可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档案托管后,得到相应的人事服务,比如上面所提到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开具,还可以报考公务员,调进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档案转移的方法是由个人向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出具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行政隶属关系的文件,然后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有新工作单位的人事档案怎么处理
1、由新单位开具调转人事档案关系的调函、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等接收材料;
2、向原公司拿回执行公积金转移单;
3、持调函、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执行公积金转移单回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人事档案转入手续;
4、新单位开具党组织关系接收函,然后带着接收函回原单位转出自己的的党组织关系,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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