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董事有实权吗
法律分析:有。国有企业绝大多数都是任命的,同时由于国家才是最大的股东,所以董事长本身没有什么股票,而总经理,是公司法的行政的领导,负责公司法的日常经济活动,总经理是要对董事会负责的,董事会是可以免除总经理的职务的,但由于国企的总经理一般也是国家任命,现时也是董事会的董事成员之一,基本上不会出现董事会免除总经理的职务的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