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小学入学条件户口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武汉市就近对口入学要求户籍和住房一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户合一)。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第一种: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户主、房主为父或母。第二种: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适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父母名下均无房产;户主、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1、孩子户口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并且户主是爸爸或妈妈 。2、户口地址上的房产是孩子爸爸或者妈妈的,也就是户主和房产的名字是一样的 。3、从出生一直居住在户口对应的房产那里,可以忽略有的要求房产几年的要求,或者不实际居住 。4、符合你要上小学对应的片区,也就是对口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合法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权证或购房合同,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具体情况要看各区教育局政策)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水电费发票等),具体看学校的要求。但是对于比较热门的学校都要求必须要办理房产证才能对口入学。就近入学≠最近距离入学,因此离学校近的不一定就是学区房,也不一定对口。入学名额是学校按照学区划分的办法分配的,每年的政策和划分各区教育局都会有相应的变化,家长在买房的时候应该仔细考察是否在招生范围内。关于落户年限与产权规定,一般要根据具体学校招生简章,并不是每个学校都一样,有的对户籍迁入时间也有要求,家长们若有购买学区房的意向需提早做准备。需要注意的是:落户时间指的不是房产证上的曰期,是户口本上迁入的日期。另外,武汉各区要求有所不同,最可靠的是各区教育局出台的官方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学校服务社区的空户、搭户、假户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应提前迁户口至实际居住地,执行到实际居住地登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