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地址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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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成都公积金中心将于2021年12月6日起在简州新城和空港新城政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住房公积金服务。服务地址为:1.简州新城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地址: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石养路2号新经济产业园7号楼简州新城政务商务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A201号窗口。2.空港新城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幸福路199号空港新城政务中心B厅42号窗口。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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