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弊,会有什么后果?
高考作弊是违法的!
每年高考都会出现作弊行为。都说高考是全国最严格的考试,但只要搜索“高考 作弊”这两个关键词就会发现,几乎每年都有人在以身试法,变着花样地试图在高考考场上蒙混过关。先来看看高考作弊都有哪些种表现。
第1条:携带了作弊的电子设备
如果一名考生,携带了作弊的相应的电子设备,进入了考场。在电子设备中储存了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和材料,这样的行为,直接会被认定为作弊。
第2条:抄袭或协助抄袭
在考场上,如果考生抄了其他考生的卷子被发现了,或者帮助他人抄袭的行为被发现了,这2种行为,也属于是高考作弊。
第3条: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胁迫他人帮助自己作弊
如果一名考生,在考场上,把他人的卷子抢过来抄,甚至以各种手段,威胁别人必须帮助自己作弊,这样的行为,是典型的高考作弊行为。
第4条:携带具有发送接收装置功能的作弊设备
如果一名考生,随身携带了作弊设备,通过传送信息来进行作弊,一旦被查处,也属于作弊。这条中的作弊设备,和第1条的设备,功能不一样,但目的都是相同的,因此,处理结果也是相
同的。
第5条:冒名考试
有的考生,自己考试成绩很一般,因此,就伪造相应的信息和证件,由他人冒名帮助自己考试,这种行为,同样属于作弊,不管是冒名者还是本人,都会受到作弊相应处理。
第6条:销毁考试材料
如果考生在考场上故意将卷子或答题纸销毁,这种行为,属于毁坏证据,同样被认定为作弊。当然,考生在无意中使试卷受到了损坏,并不属于是作弊。
第7条:考生信息填写不一致
明明答题者是张三,但是,填写在试卷和答题卡上的信息是李四的姓名和考号,这样的张冠李戴的行为,也属于高考作弊。毕竟,通常情况下,考生不可能把自己的姓名和考号都写错,一
样列为作弊的行为,同样不被允许。
那么,高考作弊会有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第一、考生科目考试成绩被取消。高考生如果被发现在考场上作弊,所考的科目将会被取消全部的成绩,考生在哪一门科目作弊,则相应取消哪一门科目的成绩,而一门科目的高考成绩被取消,将被判为0分,也就是意味着高考终将失败。
第二、考生的违规行为会被记录在个人档案。
考生高考作弊,除了所考科目被取消成绩以外,其违规行为还会被记录在个人档案,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高考作弊是违法犯罪之事,若是高考作弊不仅成绩会被取消,考生个人的违规行为纪律会被记录在个人档案里,这也将影响考生本人的人生发展,考生个人的信用会大打折扣。
第三、触犯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就有很多法条规定了学生在各类国家级考试中的各种犯罪行为的处罚规定。
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规定,如果有组织或个人在国家级教育考试中为了个人利益而组织考试作弊、为考生提供作弊工具或考试答案、代替他人考试、扰乱考场秩序,这些违法所得都会被公安机关没收,违法人员还会被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一个曾经高考过的老考生,对于这样的行为真的是深恶痛绝,每一个考生都在学习过程中付出了太多的汗水和勤奋。如果其他考生高考作弊,势必会对其他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同时,这是不公平的。
希望同学们在高考中诚信作答,发挥出自己的最佳实力。考试作弊不仅是不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也是不尊重自己高中这三年日日夜夜的努力。同学们一定要相信自己,而且高考也不能完全决定你的人生,不要因为过度在意考试结果而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有以下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