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五种耕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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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早该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5.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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