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的职责是什么
法律分析:(1)听从指挥
现实中,村委会成员经常到县上、镇上、乡上去学习、去开会,从县、乡、镇接受任务,接受指导。
(2)安排村内事务
比如说,村里煤改电啦,要修一条路啦,厕所要进行改造啦,下水道要进行改造啦,批个宅基地啦,新生的孩子上户口要出证明啦,都是村委会的事情。
(3)保持和谐
在我们国家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的大背景下,广大的农村地区的和谐任务主要靠村委会完成,比如维护治安啦,不要出现大量的纠纷、上访事件等等。
(4)管理村里的各项集体资产
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都归村委会来管理。
(5)规划村子的远景发展目标
农村是一个集体,村委会就是领袖、是带头人,为了让集体资产得到有效利用,为了让大伙一起发家致富,村委会需要为整个村子规划出发展路径,制定发展目标,并组织村民一起努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