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办暂住证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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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办理暂住证15至30日能拿。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站申报暂住登记,住宿旅店的可以将住宿登记视为暂住登记。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暂住证,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经申请可以延长至30日。暂住证办理的两种方式:1.通过单位办理,这种方法对于个人很简单。你只要去单位人事部门,交上身份证原件和2张1寸照片,没有身份证的交上户口本原件也可以办理。其他的就是等单位给你办理好你去拿了。2.个人办理。这个比较麻烦,你必须和租房的房东联系,让他协助办理。房东需去当地居委会及片警备案,经过居委会同意及片警签字后,让房东拿着你的身份证和2张一寸照片,还有居委会的介绍信、片警签字等去派出所办理,要是办理人少的话,立等可取。办暂住证是指没有住地户口,但又需要在住地从事一些活动(如打工、做生意等),在公安机关办理的临时户籍,也称“暂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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