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是哪一年?
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是1997年7月1日。
1982年9月,英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并于1997年6月30日午夜至7月1日凌晨,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了,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
一、香港回归的前提条件
我国改革开放实行后,综合能力日益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
二、香港回归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推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有利于促进香港地区的繁荣稳定与发展。香港回归十余年,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下,香港发展走向日益繁荣。
3.香港回归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成功实践,同时为澳门问题的解决以及澳门的回归提供了实践的范本,最终也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中国完全统一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
4.香港的顺利回归不仅是给西方大国以有力的回击,而且香港回归的成功实践也为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实例,对世界政治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香港回归
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是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成为中国特别行政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正式施行。
香港被允许保留原有经济模式、法律和社会制度,并可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成为中国特别行政区之一。
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期准备
前提条件:改革开放实行后,中国的综合能力日益增强,同时国际地位也在不断提高。
政策因素: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
法律依据: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
群众基础:港澳同胞的爱国意识强烈,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渴望回到祖国的怀抱。
准备工作: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