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上学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入读小学1.适龄儿童系长沙市本地户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长沙永久居住(拥有固定房产)需入读小学一年级;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入读小学一年级。(二)入读初中1.跨区生:因家庭住房搬迁,需跨行政区(或学区)升学的本市城区学籍小学毕业生;2.配套生: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拥有长沙城区配套小区内固定房产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要求在其房产对应配套建设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3.外地回长生:具有长沙市城区户口或固定房产(空挂户除外),现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本市户口或房产所在地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小学教育后,需随父母在长沙市城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已经在长沙市城区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三)中考外地回长生报名1.具有长沙市常住户口或固定房产,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本市户口或房产所在地升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后,需随父母在长沙市城区就读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已经在长沙市城区就读初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法律依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