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属于哪个市
南平是福建省地级市,不属于任何市,由福建省直辖。
南平,福建省辖地级市,地处福建北部,武夷山脉北段东南侧,位于闽、浙、赣三省交界处,俗称“闽北”。
东北与浙江省江山、龙泉、庆元等县(市)相邻,西北与江西省的资溪、铅山、广丰等县接壤,东南与本省宁德市的古田、屏南县交界,西南与本省三明市的泰宁、将乐、沙县、尤溪等县毗邻,介于北纬26°15’—28°19’,东经117°00’—119°17’之间,幅员面积2.63万平方千米,占福建省的五分之一。
历史沿革
先秦时地属百越,《汉书·地理志》注引臣瓒曰:"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
汉建安初(196年-205年)境内始置汉兴(浦城)、南平、建安(建瓯)、建平(建阳)4县,属会稽郡。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置建安郡,治所建安(今建瓯)。
晋元康元年(291年)属江州。
南朝陈永定初(约557年)属闽州,后属丰州。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郡为县,属泉州(州治今福州),大业三年(607年)属建安郡(郡治今福州)。
唐武德元年(618年)以原建安郡地置建州,天宝元年(742年)复置建安郡,乾元元年(758年)改为建州,属江南东道。
五代闽龙启二年(934年)属闽。
天德三年(945年)改建州为永安军,旋改忠义军。
南唐保大四年(946年)置剑州,州治剑浦(今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