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反对装电梯有效吗
一楼反对装电梯有效。区域需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当满足城乡规划、建筑结构与消防等方面相关安全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意见的相关要求来增设电梯。
既有住宅需要使用共有部位增设电梯,或者因增设电梯需要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时,本着公开透明、充分协商、兼顾各方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这个要看总体的投票率,如果安装电梯的同意率达到了二分之一,那么一楼反对装电梯是无效的,没有达到则是有效。
因为一楼使用不到电梯,所以确认安装之后政府部门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不过具体补偿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另外,加装电梯时,通常一楼业主是不需要支付费用的,一般从二楼开始收取。
反对加装电梯有效方法如下:
1、商议是否加装电梯时,低层业主提出反对意见和理由,必要时可以 请求社区居委会、基层调解组织等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
2、对加装方案不满意的,低层业主可以委托专业律师陪同参与谈判调解会,在律师陪同下能更加明确表明低层业主的态度和诉求,更重视低层业主的意见。
3、协调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在申请经审批通过公示阶段,低层业主及时提出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