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妇联是属于社会团体。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妇联主要任务是: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相关说明
中文名: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外文名:All-China Women's Federation
简称:全国妇联·ACWF
成立时间:1949年4月
类别:社会团体
属性:中国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5号
社会信用代码:131000000000171362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为争取妇女解放而联合起来的中国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担负着团结引导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坚持改革创新,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作用,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妇女群众基础。
妇女联合会的职责:
妇女联合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讨论、决定全国妇女运动方针、任务及重大事项;听取、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修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