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户口不在本小区,但是本小区有他的房子,又没有人住,这样的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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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本小区,在本小区有房子未居住的,登记为空户。如发现该户在普查标准时点前已搬走,经确认为空户,应注明该户是“空户”。该户的户编号作废,其他户也不再使用该户的户编号。
如发现住房单元内还有其他住户,该户的户编号保持不变;对于新发现的户,先在《户主姓名底册》中增加一户,补全底册信息,审核完成后,再进行普查短表的登记。新户的户编号在本普查小区最大户编号后顺延。
扩展资料:
普查指导员或普查员入户登记时,如有与《户主姓名底册》所列情况不一致的,应认真核查,据实登记。
对大规模连片拆迁区域内户口未迁的户,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挂的大量集体户口,以及经反复核实确实无法落实到普查小区的户籍人口,由乡级普查办公室提出,经县级普查办公室核准后,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村级普查小组负责组织填写普查短表。
参考资料来源:乌鲁木齐市政府——乌鲁木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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