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手续资料
办理退休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的户口、人事档案、登记照片一张、本人《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个人缴费凭证,如邮局代扣存折、由本人填写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办理程序: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