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名字的由来
攀枝花市是由最早的攀枝花村演变而来,1987年1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渡口市更名为“攀枝花市”。
攀枝花位于金沙江畔,原名上、下坝村,形成于清朝同治八年(1869年)前后,因村口有一株古老而高大的攀枝花树,遂称“攀枝花村”。
1965年2月5日, *** 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成立攀枝花特区。
4月22日,为了便于保密,国务院下发《关于攀枝花特区更名问题的批复》,同意将攀枝花特区改名为“渡口市”。
3月4日, *** 主席在冶金部部长吕东、攀枝花特区总指挥徐驰呈送的《加强攀枝花工业区建设的报告》上批示:“此件很好。”由此,攀枝花市将这一天定为“攀枝花开发建设纪念日”,亦即攀枝花建市纪念日。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1965年设市时,将云南省永仁县原辖仁和区的18个公社、大田区的9个公社、丽江专区华坪县大兴区的7个公社、三阳区的3个公社和四川省西昌专区盐边县同德区和务本区各2个公社,会理县红格区的新民、安宁2个公社划入,经渡口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以上划入的43个公社,建置大河、大田、金江、玉泉4个区。
1973年2月,经省委批准决定撤销大田、大河、玉泉、金江4个区建制,另行组建了东区、西区和郊区。
东区所辖炳草岗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市委、市 *** 设在此处。
1974年10月,国务院批复,将云南省永仁县的平地公社(不含落水涧、大麻塘、小石桥3个生产队)和大龙潭公社,划归渡口市郊区管辖。
1978年7月,省革委批复同意将会理县红格区所属的红格、新九、猛新3个公社,和爱公社的4个生产大队,划归渡口市郊区管辖。
同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属西昌专区的米易、盐边两县划归渡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