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分之1+4*7分之1+7*10分之一。+73*76分之一
1*4分之1+4*7分之1+7*10分之一。。。。+73*76分之一
1/(1×4)=(1-1/4)/3即(1×4)分之1=(1-4分之1)除以3
同理可得
1/(1×4)+1/(4×7)+1/(7×10)+……+1/(73×76)
=(1-1/4)/3+(1/4-1/7)/3+(1/7-1/10)/3+……+(1/73-1/76)/3
=[(1-1/4)+(1/4-1/7)+(1/7-1/10)+……+1/73-1/76]/3
=(1-1/76)/3
=(75/76)/3
=25/76
即76分之25
(1+4)分之一+(4+7)分之一+(7+10)分之一+(10+13)分之一……+(31+34)分之一+(34+37)分之一
(1+4)分之一+(4+7)分之一+(7+10)分之一+(10+13)分之一……+(31+34)分之一+(34+37)分之一
=1/5+1/11+1/17+1/23+......+1/65+1/71
调和数列无求和公式。求和可程式设计计算:S=0.567218107527202......
如果把原式分母中的加号变成乘号则计算方法如下:
(1*4)分之一+(4*7)分之一+(7*10)分之一+(10*13)分之一……+(31*34)分之一+(34*37)分之一
=1/(1*4)+1/(4*7)+1/(7*10)+1/(10*13)+……+1/(31*34)+1/(34*37)
=[3/(1*4)+3/(4*7)+3/(7*10)+3/(10*13)+……+3/(31*34)+3/(34*37)]/3
=[(1-1/4)+(1/4-1/7)+(1/7-1/10)+(1/10-1/13)+……+(1/31-1/34)+(1/34-1/37)]/3
=(1-1/4+1/4-1/7+1/7-1/10+1/10-1/13+……+1/31-1/34+1/34-1/37)/3
=(1-1/37)/3
=(36/37)/3
=12/37
1*4分之1+4*7分之1+7*10分之1+...2005*2008分之一利用规律计算
N(N+3)分之一=3分之一[N分之一减(N+3)分之一]
所以1*4分之1+4*7分之1+7*10分之1+...2005*2008分之一
=3分之一(1减4分之一)+3分之一(4分之一减7分之一)+……+3分之一(2008分之一减2008分之一)
=3分之一(1减2008分之一)
=2008分之669
(1×4)分之一 +(4×7)分之一 + (7×10)分之一 ····+(97×100)分之一
1/1*4=(1-1/4)*1/3
1/4*7=(1/4-1/7)*1/3
------
(1×4)分之一 +(4×7)分之一 + (7×10)分之一 ····+(97×100)分之一
=1/3(1-1/4+1/4-1/7+1/7-1/10+-----+1/97-1/100),(消去中间部分)
=1/3(1-1/100)
=1/3*99/100
=33/100
1×4分之一+4×7分之一+7×10分之一......+2011×2014分之一
1×4分之1+4×7分之1+7×10分之1+…+2011×2014分之1
=(1×4分之3+4×7分之3+7×10分之3+…+2011×2014分之3)÷3
=(1-4分之1)/3+(4分之1-7分之1)/3+...+(2011分之1-2014分之1)÷3
=(1-4分之1+4分之1-7分之1+...+2011分之1-2014分之1)÷3
=(1-2014分之1)÷3
=2014分之2013÷3
=2014分之671
祝学习进步
算1*4 分之一+4*7 分之一 +7*10 分之一 +... 2008*2011 分之一
原式=1/3*(1-1/4)+1/3*(1/4-1/7)+1/3*(1/7-1/10)+……+1/3*(1/2008-1/2011)
=1/3*(1-1/4+1/4-1/7+1/7-1/10+……+1/2008-1/2011)
=1/3*(1-1/2011)
=670/2011
1乘4分之一+4乘7分之1+7乘10分之1+……+91乘94分之1=??
1×(1/4)=1/3*×(1-1/4)
4×(4/7)=1/3×(1/4-1/7)……
以此类推,原式等于
1/3×(1-1/4+1/4-1/7+1/7-1/10……+1/91-1/94)
=1/3×(1-1/94)=31/94
1乘4分之1加4乘7分之一加7乘10分之1加10乘13分之一
1乘4分之1加4乘7分之一加7乘10分之1加10乘13分之一
=3分之1×(1-4分之1)+3分之1×(4分之1-7分之1)+3分之1×(7分之1-10分之1)+3分之1×(10分之1-13分之1)
=3分之1×(1-4分之1+4分之1-7分之1+7分之1-10分之1+10分之1-13分之1)
=3分之1×(1-13分之1)
=3分之1×13分之12
=13分之4
1*4分之一+4*7分之一+7*10分之一一直加到+97*100分之一
1*4分之一+4*7分之一+7*10分之一一直加到+97*100分之一
=1/3×(1-1/4+1/4-1/7+1/7-1/10+……+1/97-1/100)
=1/3×(1-1/100)
=1/3×99/100
=33/100
试求(1+2分之一)(1+4分之一)(1+16分之一)(1+256分之一)的值。
(1+2分之一)(1+4分之一)(1+16分之一)(1+256分之一)
=(1-2分之1)(1+2分之一)(1+4分之一)(1+16分之一)(1+256分之一)/(1-2分之1)
=(1-4分之一)(1+4分之一)(1+16分之一)(1+256分之一)×2
=(1-16分之一)(1+16分之一)(1+256分之一)×2
=(1-256分之一)(1+256分之一)×2
=(1-65536分之1)×2
=2-32768分之1
=1又32768分之32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