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单位利益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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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单位利益挪用公款,没有归个人使用,也没有进行营利活动的,时间也未超过三个月的, 不构成犯罪 ,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涉嫌构成 挪用公款罪 ,应当负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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