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和判决的区别
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有:
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知哪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弯野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搭闹码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带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第百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