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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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一方面反映为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资产的减少,另一方面反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在母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资产类项目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列示。子公司接受这一投资时,一方面增加资产,另一方面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下同)处理,在其个别资产负债表中一方面反映为实收资本的增加,另一方面反映为相对应的资产的增加。从企业集团整体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实际上相当于母公司将资本拨付下属核算单位,并不引起整个企业集团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因此,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在母公司与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简单相加的基础上,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予以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即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抵销母公司所享有的份额后的余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处理,“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应当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当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与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不一致时,应按其差额计入“商誉”项目。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即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抵销母公司所享有的份额后的余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处理,“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应当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当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与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不一致时,应按其差额计入“商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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