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货币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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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货币供应量划分为M0、M1、M2以及M3等几个层次:
M0=流通中的现金;
M1=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存款;
M2=M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信托类存款+其他存款;
M3=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在我国,M1是通常所说的狭义货币供应量,M2是广义货币供应量,M3是为金融创新而增设的。
拓展资料:
货币(Money)是商品交换的产物,是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从商品世界分离出来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俗称金钱。
通货(Currency,CCY)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包含流通中的货币、银行券等。
关于货币的本质仍然存在大量的争论。经济学的货币概念五花八门,最初是以货币的职能下定义,后来又形成了作为一种经济变量或政策变量的货币定义。传统上,货币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人们普遍接受的用于支付商品劳务和清偿债务的物品;
充当交换媒介,价值、贮藏、价格标准和延期支付标准的物品;
超额供给或需求会引起对其它资产超额需求或供给资产;
购买力的暂栖处;
无需支付利息,作为公众净财富的流动资产;
与国民收入相关最大的流动性资产等等;实际上,上述6条都属货币的职能定义。
最新的货币理论认为货币是一种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间的约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场,换吾之所需,货币就是这一过程的约定。这一理论能够经受严格证伪和逻辑论证,解释所有货币有关的经济学现象,并为所有的经济学实践所检验,为几百年的货币本质之争划上了句号。
货币本质的逻辑推理和证明:
当市场处于物物交换阶段时,交换能否发生取决于交换双方的供给与需求互补性,这种互补性并不总是存在的,可能甲余A 缺B,而乙余B缺D,如果只存在甲乙双方,那么交换就无法进行。假定存在丙,他余D缺A,那么在某个约定下,交换就可以在甲乙丙三者间以双方交换的形式发生。 这个约定就是:乙与丙约定可以用A来换取D,这样他就可以用B来和甲交换A,尽管A并不是他最终需要的,它充当了交换媒介的角色。我们把在这个事例中的角色延伸开来,把甲指代成买家,乙指代成卖家,丙指代成市场,它既可以是某个丙,也可以是内部存在交换的组合。这样A就充当了通货的角色,即甲用A来向乙购买他所需的B,而乙则持有A并用它来和丙交换D。
当交换在更大范围内发生,交换双方供给与需求双向匹配的重要性就不断降低,如果市场的规模足够大,那么就总存在可能的第三方,他能够提供缺失的供给来满足交换者的需求。这个第三方就是市场,市场是包含所有交换者的总体。在上述甲乙丙交换的例子中,我们假定丙包含丁、戊和庚来做一个一般的说明:假定丁余D缺E,戊余E缺F,庚余F缺A。显然,交换如果能够进行,乙、丁与戊都应该和A的接受者约定A可以换取其所需,于是乙、丁与戊就有了一个共同的约定。
M0=流通中的现金;
M1=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存款;
M2=M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信托类存款+其他存款;
M3=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在我国,M1是通常所说的狭义货币供应量,M2是广义货币供应量,M3是为金融创新而增设的。
拓展资料:
货币(Money)是商品交换的产物,是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从商品世界分离出来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俗称金钱。
通货(Currency,CCY)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包含流通中的货币、银行券等。
关于货币的本质仍然存在大量的争论。经济学的货币概念五花八门,最初是以货币的职能下定义,后来又形成了作为一种经济变量或政策变量的货币定义。传统上,货币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人们普遍接受的用于支付商品劳务和清偿债务的物品;
充当交换媒介,价值、贮藏、价格标准和延期支付标准的物品;
超额供给或需求会引起对其它资产超额需求或供给资产;
购买力的暂栖处;
无需支付利息,作为公众净财富的流动资产;
与国民收入相关最大的流动性资产等等;实际上,上述6条都属货币的职能定义。
最新的货币理论认为货币是一种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间的约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场,换吾之所需,货币就是这一过程的约定。这一理论能够经受严格证伪和逻辑论证,解释所有货币有关的经济学现象,并为所有的经济学实践所检验,为几百年的货币本质之争划上了句号。
货币本质的逻辑推理和证明:
当市场处于物物交换阶段时,交换能否发生取决于交换双方的供给与需求互补性,这种互补性并不总是存在的,可能甲余A 缺B,而乙余B缺D,如果只存在甲乙双方,那么交换就无法进行。假定存在丙,他余D缺A,那么在某个约定下,交换就可以在甲乙丙三者间以双方交换的形式发生。 这个约定就是:乙与丙约定可以用A来换取D,这样他就可以用B来和甲交换A,尽管A并不是他最终需要的,它充当了交换媒介的角色。我们把在这个事例中的角色延伸开来,把甲指代成买家,乙指代成卖家,丙指代成市场,它既可以是某个丙,也可以是内部存在交换的组合。这样A就充当了通货的角色,即甲用A来向乙购买他所需的B,而乙则持有A并用它来和丙交换D。
当交换在更大范围内发生,交换双方供给与需求双向匹配的重要性就不断降低,如果市场的规模足够大,那么就总存在可能的第三方,他能够提供缺失的供给来满足交换者的需求。这个第三方就是市场,市场是包含所有交换者的总体。在上述甲乙丙交换的例子中,我们假定丙包含丁、戊和庚来做一个一般的说明:假定丁余D缺E,戊余E缺F,庚余F缺A。显然,交换如果能够进行,乙、丁与戊都应该和A的接受者约定A可以换取其所需,于是乙、丁与戊就有了一个共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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