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的意思是什么
两种“做”和“作”都可以。“作”和“做”用法的区分在现代汉语中比较复杂,是有争议的用法。有时可通用。
从语体色彩来看:区分“作”、“做”用法的基本标准是“文”与“白”。“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特别是文言词语均用“作”,成语几乎全用“作”;“做”则多用于具有口语色彩的词语。这种情况与“作”出于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于北方白话,起源很晚有关。
从语义内容来看:“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泛化;“做”表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实在。前者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恶、作风、作梗。后者如:做饭、做菜、做鬼脸、做家务、做手势、做姿势、做游戏、做针线。
“从事某种活动”之义,或用“作”或用“做”,或通用。“作”多用于一般性的活动,且动作性不强,其用法与“进行”相当,意义很虚。例如:作安排、作采访、作承诺、作冲刺、作沟通、作构思、作观察、作扩展、作检讨、作交代、作交流、作思考、作提示、作修改、作要求、作引导、作注释、作指示等。其中的“作”,现在也常用“做”。
拓展回答:
“做事”一词,现在只用“做”。“做主”与“作主”,两种词形可通用。《现代汉语词典》采用的是“做主”,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作主”为正条兼收“做主”,《汉语大词典》则不分正、副条兼收“作主”、“做主”。
“处理事情或制作物品的方法”之义,现在通行用“做法”,而不用“作法”。但“作文或作画的方法”与“施展法术”两义,只用“作法”,而不用“做法”。出自《史记?商君列传》的成语“作法自毙”,意为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也不能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