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业补贴怎么发放
法律主观:
2018年的农业补贴范围依旧按照2017年出台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来施行, 1、十二类补贴: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 (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 (4)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5)农机购置补贴; (6)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补贴; (7)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补贴; (8)畜牧水产发展补贴; (9)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贴; (10)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包括粮改豆、粮改饲、耕地休耕等); (11)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补贴; (12)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玉米、大豆种植者补贴。 2、农业补贴的补贴对象基本锁定了三类人群,即: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在这三类人群中,补贴重心又倾向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类人群。 3、补贴形式:与往年相比,部分补贴形式会取消作废,今后将主要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担保补助、设立基金八大补贴方式,各省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报废更新、新产品试点等方面。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