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面试成绩×0.5。
2、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职位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3、乡镇职位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科目考试×0.2+面试成绩×0.4。
4、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
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面试成绩×0.5。